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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动沈阳市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提案(647号)的答复
时间:2024-07-15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边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沈阳市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提案(第64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制定长期产业规划,增强养老事业对养老产业的带动作用;2.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政策帮扶体系,培育优质市场主体;3.实施部门协同战略,强化养老产业的全要素支撑。

一、加大政府引领,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我市于2019年起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政府提供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整体托管、项目委托等方式交由社会专业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并在电水气热方面实行民用价格优惠;市区两级财政均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市财政按照不低于55%的标准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出台补贴政策,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入职奖补。自2010年以来,成功举办了11届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开展政策发布和企业推介,通过政府间协调合作,整合圈域内外的养老资源,推动都市圈内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养老产业工作体系。今年1月,国办发1号文件下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这也是国家出台的首个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专门文件,对智慧健康养老、数字适老化、推进家政、助餐、照护等服务供给作出部署。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意见》起草我市落实方案,完善沈阳市发展银发经济工作机制、重点任务和行动计划。下一步,市老龄办(从卫生健康委划转到民政局)也将加强统筹协调,促进跨部门协作,整合各类资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尤其是对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和适老化产品研发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目前,市民政局已发起设立沈阳市健康养老产业专项基金,基金注册规模3.5亿元,其中申请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1亿元。基金设立后将重点投向提供养老、健康管理、医疗方向的产品、服务企业及其相关产业企业。基金方案正在编制完善中。

三是培育和发展养老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养老经济产业园区,集聚养老经济相关企业,形成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通过园区的建设和运营,培育一批银发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促进适老化产品和服务的研发与创新。

二、构建多层次体系,培育优质市场主体

养老服务企业在过去几年里持续增长,234家民办养老机构中,注册民非组织176家、企业58家。

一是本土企业方面。于2016年成立沈阳市养老产业集团,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养老护理员培训、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等工作,集团运营的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沈阳市五星级养老机构”称号,列入辽宁省标准化试点单位,在行业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万佳宜康、多福乐居为代表的社区嵌入式养老,以德澜、怡园为代表的“机构+医疗”养老等服务品牌纷纷涌现,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域外企业方面。近年来先后引进了一批国内外养老行业龙头企业落地注资,2019年,市政府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合作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目前,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在我市建有“楠山有约”普惠养老骨干网项目28个,形成了品牌连锁效应。2021年引进东北地区首个外资养老服务企业德国蕾娜范集团落地沈阳,先后承接了养老机构和“嵌入式”综合体项目。通过举办企业推介会等形式,引入江苏安康通、上海福寿康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企业22家。

三是养老地产方面。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投资5亿元,与省金秋医院合作,在沈河区打造东北高端养老地产项目润馨汇;广信集团雍森地产公司在于洪区计划投资130亿元建设五彩阳光城项目;泰康人寿在浑南区建设东北首家长寿社区泰康之家·沈园;合众人寿在棋盘山建设合众优年养老社区。

三、实施部门协同,强化养老产业全要素

一是培育银发经济经营主体。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结合主责主业积极拓展银发经济相关业务。发挥民营经济作用,完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推动银发经济政策、资金、信息等直达快享。培育银发经济领域龙头企业,支持连锁化、集团化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分品类举办优质渠道对接会。

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沈阳市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已有较好的基础,下一步可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培育发展专业助老陪护机构,支持与养老机构共享资源,拓展陪护场景。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发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提供便捷的社区养老服务,如日间照料、助餐服务等。

三是丰富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工作,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孙广超

联系电话:234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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