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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街道、社区为主社会为辅定向帮扶资助管辖区域内困难群体及子女上学、优先就业的提案(第315号)的答复
时间:2024-06-04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孟凡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街道社区为主社会为辅定向帮扶资助管辖区域内困难群体及子女上学、优先就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摸清困难群体及子女上学、优先就业情况基本信息,建立帮扶机制;2.建立帮扶资助专项基金,优先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3.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救助工作;4.做好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5.建立考核评估机制。针对以上内容,我局积极协同市人社局、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研究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一、关于摸清底数建立帮扶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对困难群众差异化、类别化施救,政策措施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管理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市民政局出台《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沈民发〔2022〕22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消除城乡救助标准差距,扩大困难群众救助范围,其中关注重点对象包括困难家庭在校学生,对低保金给予上浮20%,并给予相应的教育资助。二是常态化开展“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市、区、街道(乡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民政干部全员参加,对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孤儿和低收入家庭进行全员走访,实现干部走访和群众摸排的两个“全覆盖”,三年来共走访困难群众家庭15.5万户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6万件,解决问题比例100%。三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建立低收入群体认定管理平台,综合民政、医保、卫健、教育、住房、就业等部门信息,重点筛查支出型困难家庭,同时运用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期走访辖区内困难家庭,通过“线上大数据+线下铁脚板”方式,主动发现、及时施救。四是在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救助方面,落实市、区、校三级资助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精神,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各区县(市)、直属学校做好摸底工作,结合系统比对数据,精准认定资助对象。按工作节点调度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对落实不力区县和学校下达督促函,开展资金视导,发现并帮助学校解决资助资金管理难题。2023年以来投入专项救助资金2.02亿元,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6万人次。包括低保及边缘家庭学生人数2720人,其中小学及幼儿园阶段473人,义务教育阶段820人,高中及大中专学生1204人。下一步,市教育局将配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探索对街道、社区管辖区域内困难群体及子女上学方面的专项资助方案,确保“应助尽助”,坚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关于建立帮扶资助专项基金和优先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

一是我市建立社会救助专项基金。制定《沈阳市社会救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对常规救助之后因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予以救助。2023年筹集市级社会救助专项基金23.9万元,从市教育资助、医保结算信息数据8065万条中,共筛选出刚性支出超过5万元的困难群众23人,按照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不同困难程度“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救助,对在校学生家庭予以政策倾斜,运用专项基金16.5万元给予一次性救助。二是充分发挥临时应急救助的补充作用,全市市、区两级每年投入临时救助资金2000万元以上,面向全部低收入家庭,对突发性、临时性、急难性生活困难予以救助。救助责任主体下放到街道(乡镇),由急难发生地负责实施临时救助,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可由街道“小金额先行救助”。三是优先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针对我市的就业困难人员群体,充分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群体情况和需求,鼓励引导就业困难人员群体实现市场化就业,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发放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无法市场化就业的,进行兜底安置,提供公益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2023年度共筹集就业补贴资金2308.6万元,惠及就业困难人员1.48万人以上。2023年认定134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共计319人次,发放补贴资金506.17万元。

三、关于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救助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慈善帮扶。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强慈善宣传,引导有意愿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募捐款物,为困难群体帮扶提供物质支持。2023年,全市累计接受慈善捐赠款物合计约6022万元,支出约5620万元,实施助学、助残、助困等救助工作。二是成立沈阳市爱心广场公益基金会。2022年至今,市民政局、市直机关工委联合沈阳市爱心广场公益基金会共同组织了“聚真心、传爱心、暖民心”困难帮扶捐赠活动,到2023年已构建市、区两级服务体系,实现了区、县(市)爱心广场(爱心超市)全覆盖,有效搭建了救助困难群体的线上线下慈善募捐平台。目前,该项目累计接收款物捐赠约2000万元,发放物资善款约1700万元,开展慈善活动700余场,惠及困难群体10万人次。三是开展专业社工服务。2022年,沈阳市共建成17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100%全覆盖。社工站通过入户走访,深入排查精准对接民政服务对象,聚焦急难愁盼问题,关注其生活的情景与生态,提供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资源链接等兜底式保障服务,弥补公共服务不足的短板。建站以来,各级社工站累计开展入户探访25284户,个案服务2731个,小组活动1637个,社区活动1941场,服务居民21.4万人次。

四、关于做好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

坚持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培训,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等方式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尽快实现就业。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困难家庭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市对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我市2023年为7067名困难毕业生发放补贴848.04万元,多渠道促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缓解了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五、关于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区、街道(乡镇)、社区基层主体责任,我市结合“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行动规划,制定了《全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攻坚突破专项考核2024年度实施细则》。考核指标包括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居(村)民委员会中救助工作委员会作用,采取“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方式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考核任务细化、量化到月、季度和年,按月计分,并录入考核专用平台。

感谢您对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社会救助处

联 系 人:锡杨

联系电话:2346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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