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城乡品质养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建议内容,涉及以下8个事项: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二是扩大投入渠道;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四是壮大养老产业;五是加强农村养老;六是推进医养结合;七是加快人才培养;八是强化服务监管。
一、统筹设计日臻完善。一是夯实组织保障。成立品质养老工作专班,民政、发改等10个成员单位推动出台《关于印发实施“品质养老”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措施的通知》等文件50余个。二是健全指标体系。将养老床位总量、护理型床位占比、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等列入考核指标,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和大数据监管体系。三是推动协调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层面,为8000余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时长超100万小时。社区层面,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达到100%,运营老年助餐点294个,完成培育品质养老社区687个、村屯563个。机构层面,全市养老机构279家,养老床位约3.9万张,星级养老机构162个。
二、投入保障渠道不断扩大。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20-2024年,市财政共安排约9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对于兜底保障人群,实现城乡照料护理标准统一,逐年提高特困救助供养标准。二是加强税费扶持。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助餐机构运营过程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在电、水、气、热方面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分别减免21.6%、32%、33.3%和18.7%。发动慈善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对养老事业进行捐赠,形成多元投入机制。三是激活社会参与。我市出台系列惠企政策吸引社会参与,按照30元/小时的标准为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拨付补贴,吸引20余家企业参与;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由每人每月最高补贴165元提高至310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比例达到90%。
三、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一是实施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计划。落实新建居住区每百户35平方米、已建居住区每百户25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累计完成9万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任务,目前,全市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二是开展“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培育行动。2024年,我市将培育2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满足老年人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并为周边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小区服务点提供指导支持。目前,全市已打造“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66个。三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面行动。率先推广“沈阳养老”小程序,已为2.5万名老年人生成电子服务卡。为8000余户老年人家庭安装应急呼叫等智能化设备。颁布实施《沈阳市志愿服务条例》,实行“时间银行”积分奖励,在沈北新区积极探索志愿服务积分超市,按照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长发放积分,志愿者可在社区商户享受折扣优惠或兑换生活物品,鼓励发展稳定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四、养老产业发展日趋壮大。一是发起设立健康养老产业基金。市民政局发起设立沈阳市健康养老产业专项基金,基金注册规模3.5亿元,基金项目储备库现有项目18个。目前已与万科中日产业园、大东区汽车城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将首期投资的重点项目引入园区进行培育扶持,建立健康养老产业基地。二是培育发展星级养老机构。在全省率先开展星级评定和星级养老机构培育,免费帮助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服务标准等方面对标达标,全市具备星级资质的养老机构达到162家,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预计2025年将达到65%。三是加大优质养老企业招商引资。培育万佳宜康、多福乐居、怡园、五彩阳光城等企业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医疗”“地产+居家+社区”养老等模式;华润置地润馨汇在沈投资4.3亿元打造颐养中心,泰康之家沈园项目总投资达30亿元,引进东北地区首个外资养老服务企业德国蕾娜范集团落地沈阳。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沈阳)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吸引152家企业参展,吸引养老康复辅具、机械治疗等制造行业企业21家,意向投资总额达4.7亿元,在全国养老行业引起热烈反响。
五、农村养老探索取得成效。一是开展农村互助试点。在100个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每个村补贴5万元,构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于洪区西十里河村入选“全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优秀案例”巡展;法库县李祥堡村“一十百千”互助模式被授予全国“乐龄陪伴工程示范县”称号。二是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在农村地区全面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选择11个村打造“党支部领办村企”试点,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养老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三是发挥公办机构作用。投入资金1.1亿元,实施33家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空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收益主要用于兜底保障对象供养服务和提高护理人员薪酬水平,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收住社会养员达到739人,与改造提升之前相比增长约71.5%。
六、医养结合发展不断深入。一是健全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在泰康沈园、华润润馨汇等大型养老机构打造了“医康养一体”的服务模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占比持续保持100%。二是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公立医院医养结合床位建设。全市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达到60%。全市医院100%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三是推动服务延伸。积极支持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延伸至家庭和社区,怡园长者照料中心被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授予“认知症老人照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实训基地。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2053个,100%覆盖全市社区(村),签约居民349万余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0%。
七、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一是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连续三年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连续两年实施“万名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二是加强护理职业体系建设。在沈阳医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市中医药学校等大专院校开设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6个专业,在校生已从最初的千余人增长到1万余人。启动“都市圈”养老服务一体化合作,培训833名养老护理员并帮助其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从2021年底的40%提升到了87%。三是优化岗位激励政策。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补助政策,放宽毕业生所学专业范围,优化发放条件,补助标准为4-6万元不等。四是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制作77个教学视频,为老年人的赡养人、雇佣人员、志愿者提供免费培训超400场,鼓励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再就业人员参加培训,为有意愿参与养老服务的人员提供培训渠道。
八、行业监管效能充分显现。一是优化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大数据共享功能,民政部门会同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重点督导和联合监管,全市老年人基本信息、279家养老机构全部接入平台动态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采取线上申报模式,做到全程留痕,防止资金跑冒滴漏。二是织密监管网络。出台《沈阳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等16个文件。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国首创养老服务机构“颗粒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医疗卫生、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隐患问题。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在东三省率先实施养老机构智慧消防监管项目,成功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79.8万元,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对火灾要素的监控能力和对火灾险情的预警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在贵委的关注和支持下,做实做细做优“品质养老”民生工程,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感谢贵委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张葛
联系电话:2346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