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民政局门户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关于围绕老年友好型城市逐步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的提案(第120号)的答复
时间:2024-06-04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王珏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围绕老年友好型城市逐步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的提案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涉及以下3项内容:一是加大适老化改造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适老化改造工作部门协同;三是加快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

一、多措并举,打造适老化改造宣传阵地

(一)拓宽宣传渠道。一是积极对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众普及适老化改造政策,提升对适老化改造的知晓度。二是面向老年群体印发“邻里有温度-养老政策宣传手册”1万余份,并在社区公示栏、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同时,定期通过社区网格群、小区业主群发布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宣传资料,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积极申报。三是以开展“守护夕阳、温情探访”专项行动为契机,派出社区养老管家、养老专属网格员、为老服务志愿者等,对符合条件老年人实行入户“面对面”宣传,打通了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二)搭建展示平台。为帮助老年人更加直观了解居家适老化、智能化改造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让更多老年人能够“居有所安”,市民政局组织各地区在每个街道各选择1个品质养老示范类或提升类社区,引入本地区招标的适老化、智能化改造机构,打造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场景“微展馆”“体验屋”。通过模拟居家环境,呈现浴室、卧室、厨房、客厅等场景下适老化、智能化家具、辅具和用具,采用“体验+讲解+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在社区内开展适老化公益宣教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更直观了解老年居家生活的不便及安全隐患,让适老化知识更生动地进入社区,惠及老人和家庭。目前,全市已打造改造场景92个。

(三)坚持问需于民。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前,市房产局等部门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主体作用,组织社区采用下发“一封信”、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征求小区全体居民意见,实现老旧小区改造由居民“看单点菜”,充分吸收居民合理化建议,通过专业规划单位与“人民设计师”共同设计,一个小区制定一张图纸,并在园区进行公示。通过推行“基层组织、居民申请、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实施方式,变“任务制”为“申报制”,自下而上,由小区居民自己决定是否进行改造,“改不改”“改什么”“怎么管”,由居民议、居民选、居民定,居民意愿强烈的事项优先实施,让居民真正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角”。

二、协同配合,强化适老化改造统筹设计

(一)加强政策协同。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质量实施品质养老民生工程,我市充分发挥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品质养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联合房产、财政等成员单位编制《沈阳市品质养老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将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21项重点任务之一,专班带动各部门密切协作,不断汇聚工作合力,推动出台了《沈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适老化改造工作落实落地提供政策依据。

(二)强化投入保障。一是积极争取资金。2021年,我市争取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4315万元,用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并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补助范围。2022,我市又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843.6万元,专项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计划“十四五”期间累计改造老年人家庭11463户。二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拓宽资金渠道和来源,凡是能社会化、市场化的尽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改变过去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单打一”局面。

(三)推动落实落地。2021-2023年,全市完成近1400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今年还将改造267个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必改项目)、完善类(可改项目)、提升类(宜改项目)和后续管理类,包括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2020-2023年,我市已按照每户最高3000元标准,为老年人家庭配置护理床、防褥疮床垫、安装扶手、地面防滑处理、坐便椅、淋浴椅、手杖和防走失装置等,目前已完成8184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2024年,市民政局还将继续实施改造2000户,实现有意愿接受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愿改尽改”。

三、覆盖全面,推进适老化改造落实落地

(一)提升老年人出行便利度。近年来,我市在公共交通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提升适老化无障碍出行的服务措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出行需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设置道路标识,完善小区车行、人行道路系统,明确消防通道和无障碍通道,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增设无障碍坡道、无障碍扶手、无障碍走廊扶手、楼梯扶手和无障碍车位。2023年12月,我市出台《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年)》,将“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纳入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营造了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一是推动跨部门信息整合。市民政局依托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整合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数据资源,实现跨部门信息联动,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开展高龄补贴“政策找人”专项行动,覆盖3.1万名高龄老年人,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二是优化老年人互联网使用体验。持续推进品质养老网站、“沈阳养老”微信小程序应用更加适老化,优化界面交互、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引导养老服务相关企业,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中购物、出行、就医等高频事项,将无障碍改造纳入与老年群体密切相关的产品和应用的日常更新维护。三是出台《沈阳市“智慧助老”行动方案》,通过为老年人发放智能手机普及类图书、在社区开展信息无障碍培训等方式,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三)推动医疗服务延伸至家庭和社区。一是不断完善养老机构、街道、社区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机制,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入“区域养老服务联盟”,强化社区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为居家慢病、高龄、失能老年人医疗服务提供技术保障,目前,全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占比持续保持在100%。二是积极支持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将医疗服务由医疗机构内延伸至家庭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层次的居家医疗服务。三是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健康沈阳”进社区服务温暖民心,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2053个,100%覆盖全市社区(村),签约居民349万余人,其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0%。同时,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四是提升硬件设施和专业服务水平,印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工作的通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推动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向护理型床位倾斜,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提前完成“十四五”国家指标任务。连续三年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帮助833名养老护理员通过考试取得了国家认证的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7%。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张葛

联系电话:23463558


版权所有:沈阳市民政局|网站地图|维护制作:沈阳市民政局 辽ICP备10016557号
联系电话:024—23468801 网站识别码:2101000054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79
沈阳市民政局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4-23468801
Copyright(c)shenyang civil affairs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