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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三无人员急诊救治垫付基金的提案(第205号)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6-04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市卫生健康委:

现就何佳委员提出的关于设立三无人员急诊救治垫付基金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2023年4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和市公安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沈卫联发〔2023〕14号),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的救治范围和定点医院的救治标准及结算方法;同时,明确定点医疗机构要与沈阳市急救中心各站出诊的120工作人员、110工作人员做好交接,不得推诿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入院。全市7个救助管理站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一旦发现救助对象身体不适,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定点医院救治,有效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健康安全。《通知》印发以来,我市共有633名流浪乞讨人员在定点医疗医院接受救治,共支出救治资金288.86万元。

承办处室:社会事务处

联 系 人:肖  海

联系电话:2346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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