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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老年人助餐点发展的提案(第324号)的答复
时间:2024-06-04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周长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老年人助餐点发展的提案(第32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加强政府引领,完善监管体系;2.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宣传推广;3.创新运营模式,助推持续发展。

一、关于加强政府引领,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沈阳市自2023年起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2023年4月20日,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舌尖上的幸福”沈阳市老年人助餐暖心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配套政策文件,建设老年助餐点316个。2023年10月,民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2024年3月,省民政厅等15部门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老年助餐方案》(辽民发〔2024〕5号)。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一年来沈阳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际,市民政局对现行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形成《关于推进沈阳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升级配套补贴政策、健全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目前正在对相关文件政策征集意见建议。二是加强行业监管。与新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了《沈阳市老年人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导则》、正负清单等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规范,对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助餐点服务质效提升,提高群众满意度。各区县(市)对已运营助餐点位开展逐个走访、逐一排查问题,收集老年人和运营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改进政策,提升服务质量。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助餐点,采取重新评估需求、研究换址、开展服务指导等措施,督促整改或取消其服务资格。对有刚性助餐需求的群众,安排做好服务接续。三是加强政策保障。起草了《沈阳市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由各区县(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老年助餐服务操作指南,区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共同为助餐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业务提供快速通道,向企业一次性下发“告知书”“明白纸”等,明确申报流程、办理要件、联系人等,加快业务办理速度。

二、关于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宣传推广。一是坚持保障基本。新实施方案充分征集社会意见建议,针对助餐工作开展一年来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对原有助餐补贴政策进行修改,重点保障经济困难、失能、残疾、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在此基础上鼓励助餐服务向社会有需要的其他人群普及。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单位工作职责,加大对困难老年人就餐补贴力度,增加连锁运营补贴,将补贴发放条件从过去单一的流量考量变为综合评价评星,不断促进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向规范化、品质化、持续化发展。二是加强服务监测。已起草《沈阳市老年助餐点服务质量监测指标方案》,明确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了“长者食堂”“助餐站”的建设标准以及准入、退出条件,明确了助餐服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服务质量监测制度,包括设置要求类、就餐环境类、菜品管理类、供餐服务类、延伸服务类、应急管理类、评价与改进等七大类、43项评价指标,通过星级评定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引导。2023年底,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布“助餐地图”,与广播、电视及自媒体一并开展了助餐点“打卡”活动,利用媒体平台、公众号等途径扩大宣传范围,多方位、多角度、多阵地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宣传,打造了一批“网红食堂”,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被新华社内参选编、人民日报、中国民政等国家级媒体、刊物予以宣传报道,老年助餐服务知晓度和参与度不断提升,“幸福长者食堂”成为家喻户晓、老年人津津乐道的方便事、暖心事。

三、关于创新运营模式,助推持续发展。鼓励助餐点服务老年人同时向其他居民开放,由企业依据老年人消费能力、消费习惯和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合理定价,所有助餐点均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助餐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态、多种模式的老年助餐服务,目前我市老年助餐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助餐,组织引导有助餐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开放社会化助餐服务,打开养老机构围墙,促进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养老延伸。二是中央厨房+助餐,依靠中央厨房辐射多个助餐点位,并提供预制菜、农副产品销售实现盈利。三是物业+助餐,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居民距离近、用房位置好、服务力量强等独特优势,鼓励物业企业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助餐点。四是农村经济组织+助餐,探索前店后厂的盈利模式,实现村集体、合作社、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五是互助养老+助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居民自治、慈善组织参与等方式,兜住高龄留守、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助餐底线。

老年人助餐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沈阳市将着力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是推动一体化布局,科学规划网点。综合考虑人口密度、老年人分布、服务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点,确保服务均衡、便捷,满足老年人就近就餐需求。将新建助餐点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整合,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引入市场化机制,实现持续盈利。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初期政府扶持,逐步过渡到企业自主盈利。鼓励助餐点服务老年人同时向其他居民开放,定价考虑老年人消费能力和习惯,政府指导需求调研,避免盲目复制。三是注重规模化发展,实现连锁运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规模化运营助餐点,降低成本,提高服务品质,实现整体盈利。推广成功的运营模式,促进助餐点标准化发展。四是探索多元化发展,拓宽盈利渠道。如特色菜品推广、食品团购等,拓宽盈利渠道。考虑老年人精神需求,非饭点时间举办文化活动,丰富服务内涵。五是坚持多领域共建,形成发展合力。将助餐服务与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等结合,形成发展合力。倡导老年人参与助餐点运营管理,整合慈善资源,推广互助养老助餐服务。六是推动品质化发展,打造服务品牌。制定助餐点建设和服务规范,建立监测和评价机制,提升服务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崔梦

联系电话:234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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