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民政局门户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和扶持社区日间养老服务站的提案(第536号)的答复
时间:2024-06-0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赵玉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和扶持社区日间养老服务站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提案内容,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规范养老服务内容;2.落实税费优惠政策;3.建立政府资助机制;4.实行信贷支持政策;5.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6.构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一、推动服务项目进社区(村屯)

社区方面,保障困难人群兜底养老服务,持续开展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助餐服务等。指导各社区充分挖掘区域资源优势,融合社区文化特色,发展辅具租赁、智慧养老、旅居养老、互助养老等项目,全面提升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村屯方面,村中心敬老院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为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互助养老中心户“结对子”开展互助助餐等生活照料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对接村卫生室,向老年人提供身体体检、养生科普等服务。

二、给予税费减免政策

各区、县(市)政府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安排,把适合用于社区服务站、助餐点建设的政府自有、国有、集体房产,通过场景发布、招商会等形式,无偿提供给运营主体运营。为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税费减免、免征房产税等;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申请水电气暖优惠价格等。各地区开通绿色通道,在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动力电及电量增容等各项业务时,提供“一站式”优先快速业务办理服务。

三、强化政府政策和资金扶持

一是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24年,市政府安排预算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经费等项目,为养老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是积极参加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配合中国健康养老集团争取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计2250万元,建设25个楠山有约普惠养老项目,辐射近百个社区,受到老年人欢迎。三是养老服务企业定制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快捷审批等20余项政策措施,吸引北京乐老汇、江苏安康通、上海福寿康等外地优质企业面向社区开展延伸服务,并成功引入德国蕾娜范养老集团落地沈阳,实现了东北地区外资养老企业“零突破”。

四、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丰富有针对性的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联合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养老服务设施、银发经济、健康产业、老年用品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对养老企业资金流、信息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围绕全生命周期养老保障开展延伸“涉老产业链”金融服务。

五、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岗位激励政策。2024年3月,市民政局印发《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沈民发〔2024〕5号),一方面,放宽毕业生所学专业范围。针对2021年以后的毕业生,所学专业由原来的中职学历7个、高职学历7个、本科及以上学历5个调整为中职学历24个、高职学历29个、本科学历20个、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另一方面,优化发放条件。由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调整为连续工作满1年起分五年发放,每年按照补助标准的20%发放到位。根据毕业生学历不同,补助标准为4-6万元不等。同时,补助对象从直接从事一线护理工作人员调整为养老护理员、护理部人员、主管护理服务的副院长(主任)、受聘的院长(主任)。二是举办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大赛。2023年10月13日,由沈阳市民政局组织召开“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品质养老杯’养老护理员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大赛”,在沈阳市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成功进行,我市成为全国第一个线下举办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竞赛的城市。职业赛事的举办,在养老服务行业营造了拴心留人的环境,推动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化和年轻化。三是开展人才推介活动。2023年10月,我市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沈阳)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主题活动”,其间,举办沈阳市养老服务行业校企合作签约仪式,辽宁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等4家大专院校、泰康之家沈园等4家优质养老服务企业代表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同时,组织参加展会的大专院校和养老服务机构上台开展自我推介,释放就业岗位,有效促进院校与企业之间、人才与企业之间的交流。

六、开展沈阳市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2024年,在全市开展四级养老服务建设行动,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按照“一刻钟”养老服务半径,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推动实现区、县(市)有机构、街道(乡镇)有“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有养老服务站、小区有点的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印发《沈阳市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导则(试行)》,指导各地区按照行动导则开展建设行动,实现每个区、县(市)至少有1所以失能失智照护为主的养老机构;城市街道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等级物业小区养老服务点实现全覆盖。构建长期的照护服务体系。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秦晓东

联系电话:23474008


版权所有:沈阳市民政局|网站地图|维护制作:沈阳市民政局 辽ICP备10016557号
联系电话:024—23468801 网站识别码:2101000054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79
沈阳市民政局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4-23468801
Copyright(c)shenyang civil affairs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