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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提案(第476号)的答复
时间:2023-07-26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赵晓林委员:

您提出关于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您前期电话沟通,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逐步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2.完善社区工作者激励制度;3.健全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机制。

一、关于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

我市按照每万名城镇常住居民拥有20名社区工作者标准配备社区工作人员(提前两年并超额完成民政部十四五末期的每万名城镇常住居民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配备标准),应配备社区工作者15366人,目前实有社区工作者14600人,2023年我市计划补充招录社区工作者缺额766人,招录工作正在进行。

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激励制度。

一是提高薪酬水平。2022年,以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名义制发《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社区工作者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沈委办发〔2022〕12号),按照人均500元/月的标准,上调全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其中,将奖励性绩效奖金比重增加10%,并在薪酬体系内发放一定额度的加班、通信、午餐、交通补贴。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级晋升、荣誉激励等工作机制。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水平5950元/月,在全省居于首位。

二是畅通晋升渠道。《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中第七章明确规定:“将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注重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加大从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聘)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社区工作者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类竞争性选拔,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社区岗位上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劳动模范,或担任过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社区工作者,且近五年考核等次 均为优秀的,在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可继续聘用,并在换届选举中予以优先推荐”。

三是不断加大对社区投入。发放30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将资金拨付与星级社区评定相结合,发挥专项资金在社区服务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不断适应新型社区建设要求。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开发商配建、盘活存量房产、置换租用共用等多措并举,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面积843平方米,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面积453平方米,并积极争取省福彩公益金支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2022年争取460万元支持14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三、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机制

建立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三级社区工作者培训体系,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社区工作者培训类别主要包括初任培训、岗位培训、日常教育培训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务知识、政策法规、居民自治理念、职业道德、全科业务、工作方法等;社区工作者培训情况记入社区工作者档案,培训成绩纳入社区工作者年度综合考核,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围绕岗位任职基本能力需要,每年开展新入职社区工作者培训;针对疫情防控、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不同时期工作重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市、区县(市)、街道(乡镇)分级培训轮训;每年组织优秀社区工作者赴先进地区开展工作式培训,今年选派40名优秀社区工作者赴北京参加培训,重点学习北京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治理先进理念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的成功经验。

感谢您对关于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联 系 人:张凯

联系电话:2346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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