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王秋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提案内容,其中提出的建议涉及以下5个事项:一是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三是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四是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五是加强为老服务多元化队伍建设。
今年,市民政局紧盯“品质养老”各项目标任务,高位谋划,强力推动,坚持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责任化落实,全力打造有温度、有质量、有特色的“品质养老”民生工程。
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设施供给不断扩大。我市将养老设施配建标准写入《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纳入到地块规划条件中,予以刚性保障,新建居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35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居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实施配建达标计划,由属地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补齐服务设施配建缺口。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281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5个、民办养老机构236个,社会化养老床位约5.2万张。我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到29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达到967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达到100%,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已达71%(国家指标60%),提前完成国家“十四五”配建指标。
(二)设施功能不断完善。启动“品质养老”进社区(村屯)三年计划,有效促进各类优质服务资源不断向社区(村屯)老年人聚集,实现每个社区都有1个养老服务设施、1支养老服务队伍、1套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项目,“一刻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打造了皇姑区牡丹社区、沈河区多福社区、大东区魁星社区、和平区文安路社区等一批“品质养老”示范社区。今年,我市开展“舌尖上的幸福”老年人助餐暖心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创新打造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通过建设社区食堂、开放养老服务机构餐厅、开展老年餐集中配送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订餐等便捷服务,计划年底前打造老年人助餐点300个。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累计投入1.1亿元,对33家中心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解决涉及底线安全的设施设备问题,并按护理型床位不低于80%的要求,高标准打造以失能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同时,出台文件鼓励有条件的供养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全面提高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和服务保障水平。
二、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
(一)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近年来,我市为养老服务企业定制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快捷审批等20余项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环境。今年,我市全面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从最高165元提高至最高310元,提高90%。全面启动150家星级养老机构培育工作,免费帮助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及专业服务等方面,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社会参与持续激活。市政府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签署15年战略合作协议,重点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目前已建成并运营普惠养老项目26个,新增普惠养老床位2500张。近年来,我市培育了万佳宜康、多福乐居等本地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吸引了北京乐老汇、江苏安康通、上海福寿康等外地优质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成功引入德国蕾娜范养老集团落地沈阳,实现了东北地区外资养老企业“零突破”。
(三)服务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完善监管制度,市民政局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建立了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和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标准体系,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参与标准制订工作,陆续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等10个团体标准、1个地方标准、2个规范性文件,为我市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提供科学指导和基本遵循。
三、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
我市持续加强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为老服务企业建成了五彩阳光城养老服务中心、华润润馨汇颐养中心、泰康之家·沈园等14家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同时,鼓励养老机构着眼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发展护理型床位,全市养老机构均可通过内设护理院、医务室、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等方式开展医疗服务,100%实现医养结合,为有助医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医疗救治、日常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已提前完成民政部“十四五”规划目标。我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数达到1940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团队与社区(村)对接全覆盖。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人数88.02万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2022年为96.73万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
四、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一)搭建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我市搭建了“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为开展多元化、全方位、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提供数字化、智慧化支撑。将老年人公安户籍数据、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服务记录、地理位置等数据全部纳入养老服务数据中心,对养老服务数据进行动态管理。开展政府购买“点单式”居家养老服务,为享受服务的老年人发放“沈阳养老电子服务卡”,工作人员上门“扫码服务”,服务内容全部接入信息平台进行全流程监管,严把入口关、服务关。打造形成“服务对象线上下单—对接企业线上派单—服务人员线上接单—政府全流程线上监管”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真正实现“指尖养老”“阳光养老”。年初以来,已累计开展上门服务3万人次,服务时长超20万小时。
(二)壮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千人培训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形式,委托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十四五”期间每年免费培训养老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1000名,目前,全市1200余名上门服务人员100%持证上岗。开展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轮训,2023年4月10日至16日,我市举办第一期都市圈养老护理员培训班,面向都市圈“七市一区”的230名护理员开展免费培训,结业后颁发由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内计划完成培训1200人,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0%。深入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及就业创业激励政策,对毕业入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养老护工岗位满五年的,给予4~6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迈进。
五、培育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
我市通过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组织作用。一是广泛动员社工站、公益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大专院校、爱心人士,依托老年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等,面向全市村(屯)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1次免费理发服务,在相关评优评先活动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优先考虑。二是在100个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每个村拨款5万元,鼓励农村基层组织组建志愿者队伍,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三是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2022年起,我市启动“万名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市民政局针对居家失能老年人实际需求,委托专业机构制作了77个教学视频,为长期在家照顾失能老年人的赡养人、志愿者提供免费培训,帮助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关心照料老年人。目前,全市已开展培训活动400余场,培训家庭照护者1.7万人次,全市从事能够面向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的社会工作人员数量达到3.5万人,受到老年人及家属的一致欢迎。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沈华
联系电话:23474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