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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商业保险及养老社区健康发展的提案(第276号)的答复
时间:2023-07-26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宁晓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商业保险及养老社区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内容,其中提出的建议涉及以下3个事项:一是加大政府及监管部门的扶持力度;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力度;三是加大对商业保险养老的宣传力度。

一、加强“商业保险+养老”政策扶持

2021年,我市出台《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6号),其中明确了“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多种资本形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市民政局积极引入商业保险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浑南区打造了泰康之家·沈园大型养老社区,带动了区域养老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

我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排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以及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建立“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共排查3家重点关注机构,依法取缔违规开展养老服务场所14处,整改合格率达到100%。为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我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投保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的养老机构按照保费标准的80%予以补助。2015年以来,养老机构投保率平均80%以上,市财政共给予补助资金2000余万元,保险公司赔偿金额549万元。

三、促进商业保险与社区相融合

今年,我市全面启动“品质养老”进社区、进村屯行动计划,确定386个“品质养老”社区和431个“品质养老”村屯培育点位,对照“基本类”“提升类”“示范类”标准,制定印发《品质养老进社区工作指引》《品质养老社区培育导则》等文件,在各地区铺开应用。有效促进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各类优质服务资源不断向社区(村屯)老年人聚集,实现每个社区都有1个养老服务设施、1支养老服务队伍、1套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项目。目前,已按照一季度20%的培育目标,完成77个品质养老社区、86个品质养老村屯的培育工作。

四、建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千人培训计划”和“万名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成功举办两届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上门服务人员超2万人次,培训家庭照护者超1万人次,实现超千名上门照护人员100%持证上岗。深入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及就业创业激励政策,对毕业入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养老护工岗位满五年的,给予4~6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动其向职业化、专业化迈进。同时,我市通过鼓励或协调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提升学校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在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沈阳市中医药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附设中职班、沈阳市凝思护理中等职业学校、沈阳市化工学校等10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护理、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等6个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在校生9015人。

五、加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

我市扎实开展反诈宣传“四进”活动(进村屯、进社区、进机构、进家庭)。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区网格群开展广泛宣传,印发宣传海报2.2万张,形成覆盖全市200余万老年人的宣传矩阵。国家、省督导组对我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予以高度肯定。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在“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孝老敬老公交站亭宣传、走访慰问老年人、老年法律服务和老年人防诈骗知识宣传进社区、重阳节沈阳日报专版宣传等系列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沈华

联系电话:2347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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