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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有效供给满足社会需要,科学引导沈阳市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第0120号)的答复
时间:2020-04-2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九三学社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有效供给满足社会需要,科学引导沈阳市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贵单位的提案内容,结合前期电话询访了解,提案涉及以下5个事项:一是整合完善激励政策;二是多措并举构建社会化养老模式;三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四是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关于整合完善激励政策


一是推进医保立法工作。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医疗保障法律,实质意义上的医疗保障法是指以“医疗保障”为调节对象、分散在各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由涉及医疗保障的社会保险法、劳动法、救助条例、监督条例以及部分省市地方性立法等构成。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同时,积极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以此推进医保工作,构建法治医保。今年,市医保局提报了修改《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政府第7号令)的立法项目建议。


二是完善鼓励性政策。出台扶持政策,为加大养老服务机构资金保障和扶持力度,将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纳入补贴范围,并对达到星级标准的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作阶梯化调整;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标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由每个50万元,调整到60万-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由每个10万元,调整到每个10-30万元,并增加运营补贴和连锁运营补贴。优化发展环境,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通过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土地供给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完善养老机构规划和消防审验规定、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等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进入我市养老服务领域,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三是制定养老机构服务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启动了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陆续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等9个团体标准,《沈阳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2个规范性文件,《沈阳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沈阳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星级评定办法》2个星级评定文件,并连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标准提高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关于多措并举构建社会化养老模式


一是探索“公建民营”养老模式。2012年市政府通过招投标,将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一期项目——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交由沈阳万佳宜康(养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运营,实现我市首例“公建民营”模式。此外,沈河区老年人休养中心也实施“公建民营”模式,交由沈阳市养老产业集团运营。与此同时,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下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无偿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市)整合可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资源,无偿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最大限度的降低运营成本,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市现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约半数房产为政府无偿提供给社会力量使用,大部分社区养老服务站依托社区用房建设,充分激发了居家养老服务投资领域活力,有效吸引了优质为老服务资源参与到我市养老服务业中来。


二是盘活现有闲置社会资源。出台《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锅炉房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一定程序,优先整合改造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用房为老服务功能,已建成小区的社区公共用房40%以上面积用于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使用。各地区积极响应市政府决策,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大力整合辖区房产资源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拓宽为老服务设施保障渠道。


三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在不断完善政府鼓励性政策基础上,积极对接养老服务资源。继续培育、支持本地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运营,积极对接、引进外地优质为老服务资源参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促成了市政府与中国康养集团合作参加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为持续扩大我市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完成年度设施建设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从2013年起,我市依托农村村民委员会开始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式日间照料服务。目前已建成三批共216个,财政按照每个3万元标准给予补贴,用于购置老年服务器材和用品,受到了广大农村老年群体的欢迎。三年来,投入600万元对全市20家农村中心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占总数的55%,大大改善了农村中心敬老院供养条件。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在康平县、法库县各选5个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已有近3000名老人从中受益。目前,试点村都成立了为老服务组织、建立了老年人信息台账、完善了老年人关爱制度,摸索出了适合本村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市政府紧盯老年人口需求,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作为为老服务的重要内容,为老年群体提供全方位服务。


一是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全市93.4%养老机构以开办护理院、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等不同形式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提升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全市31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按照《沈阳市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优化医养结合服务流程,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医养结合床位已达到2503张。全市197个医疗机构开通为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全市72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为老年患者提供便利服务。


三是加强对老年患者的临终关怀,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10家医院被确定为省、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为生命末期老年患者提供减轻身体、心理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人文关怀,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


四、关于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一是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鼓励发展嵌入床位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和平区文安路居家养护中心、铁西区南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浑南区浦江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10余个服务中心均嵌入长照床位,向周边社区提供短期托养、长期照护等服务,受到广大社区老年人家庭的欢迎。


二是建设养老信息平台。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设沈阳市养老信息化平台,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接入平台,实现智慧社区养老服务。面向服务对象:推出养老服务发布网、老年人(子女)APP、电话呼叫中心和移动支付等服务,多渠道的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咨询、紧急救援、上门家政、餐饮配送、保健康复、预约挂号、上门送药等服务。老人或子女均可通过手机端或呼叫中心实现咨询、订餐和预约上门服务。面向服务主体:开发服务项目管理、老人档案管理、工单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和服务评价等功能,对服务主体的实际服务情况进行量化统计,根据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数量、服务评价(打分),建立奖惩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面向监管部门:开发设计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监督、建设运营补贴监管等功能,利用养老服务星级评定办法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档案管理办法结合信息化手段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建设和运营监管。平台上线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整合养老服务相关资源,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不断拓宽养老服务形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三是探索“时间银行”制度。动员、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并创新志愿者参与机制,积极推广“爱心银行”、“服务储蓄”等服务模式,提高志愿者服务的社会认可度,在全市30个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志愿者试点,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模式,探索设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为老服务志愿者近4000人,开展为老服务活动达1400余次,服务老年人3.1万人次。


五、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在市属高校专门开设养老服务专业。目前,我市职业院校已经形成了由本科、专科和中专等三个层次构成的养老人才培养体系。在沈阳医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高校,开设护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6个相关专业,在校生5535人;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附属中专、沈阳市凝思护理中等职业学校、省人民医院附属卫校、沈阳市展硕中等职业学校、沈阳市按摩学校、辽宁特殊教育师范专科学校中专部等8所学校,开设护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家政服务与管理等4个相关专业,其中护理专业有在校生4363人。


二是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各级院校社工专业的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学校通过订单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助学、奖学等方式,吸引各类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民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习实训,并参照我市企业见习补贴标准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实习实训补贴;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充分利用上级老年福利类补助资金,安排专项资金180万元用于养老管理和护理人员能力培训经费。


三是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分别在沈阳市安宁医院建立老年医疗照护培训基地,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建立安宁缓和基地,在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安宁疗护基层培训基地。开办国内首家老年照护师培训班,99名照护师获得《老年照护师》资格证书。举办沈阳市安宁疗护专业培训班,去年共培训235人。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夏时雨


联系电话:23474008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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