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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模式的提案(第0508号)的答复
时间:2020-04-08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张伟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模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提案内容,结合前期电话询访了解,您的提案涉及以下3个事项:一是加大社区医疗机构支持力度;二是加强社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一、关于加大社区医疗机构支持力度


一是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和制度。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的要求,遵循供需平衡、择优选择、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是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全市93.4%养老机构以开办护理院、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等不同形式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提升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全市31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按照《沈阳市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优化医养结合服务流程,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医养结合床位已达到2503张。


四是加强对老年患者的临终关怀。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10家医院被确定为省、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为生命末期老年患者提供减轻身体、心理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人文关怀,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


二、关于加强社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在市属高校专门开设养老服务专业。目前,我市职业院校已经形成了由本科、专科和中专等三个层次构成的养老人才培养体系。在沈阳医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高校,开设护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6个相关专业,在校生5535人;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附属中专、沈阳市凝思护理中等职业学校、省人民医院附属卫校、沈阳市展硕中等职业学校、沈阳市按摩学校、辽宁特殊教育师范专科学校中专部等8所学校,开设护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家政服务与管理等4个相关专业,其中护理专业有在校生4363人。


二是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各级院校社工专业的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学校通过订单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助学、奖学等方式,吸引各类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民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习实训,并参照我市企业见习补贴标准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实习实训补贴;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充分利用上级老年福利类补助资金,安排专项资金180万元用于养老管理和护理人员能力培训经费。


三是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分别在沈阳市安宁医院建立老年医疗照护培训基地,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建立安宁缓和基地,在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安宁疗护基层培训基地。开办国内首家老年照护师培训班,99名照护师获得《老年照护师》资格证书。举办沈阳市安宁疗护专业培训班,2019年共培训235人。


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一是加快培育社会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动员、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创新志愿者参与机制,积极推广“爱心银行”、“服务储蓄”等服务模式,提高志愿者服务的社会认可度,在全市30个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志愿者试点,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模式,探索设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为老服务志愿者近4000人,开展为老服务活动1400余次,服务老年人3.1万人次。


二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投保责任保险。2015年起,对投保综合责任险的养老机构按照保费标准的80%予以补助;对投保公众责任险的养老服务设施按照保费标准的8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2019年度,我市投保综合责任险的养老机构214家,投保床位33543张,补助金额375.7万元;投保公众责任险的养老服务设施379个,补助金额57.6万元 。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夏时雨


联系电话:23474008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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