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沈阳市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为契机,着力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完善养老事业规划体系
市政府将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等目标任务纳入《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沈阳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顶层设计。特别是去年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出台了11个配套文件、8个团体标准和2个规范性文件,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引导养老观念转变
注重通过各类渠道向全市老年人推广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成果。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做法,在国家民政部主管刊物《社会福利》杂志(512期)上进行了封面刊载,被辽宁日报、沈阳日报等本地媒体纷纷报道,被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国内各大媒体多次转载,并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闻发布,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1.城镇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人数逐年增加,参保人数从2012年的307.2万人提高到2017年的374.7万人,增加67.5万人,增长率达21.97%。二是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原来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并上调基本养老金标准。连续13年为企业退休职工提高养老金标准,从2012年的1608元/月提高到2479元/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55元调整到145元。三是加大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推动城乡居民保险在全域实行,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头全覆盖。
2.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一是在政策层面上将老年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险三大版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提高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出三个百分点,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出五个百分点。二是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对老年居民投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2016年基础上每人增加30元。三是将部分慢性病种门诊医疗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3.加强困难老年人群体救助力度。一是提高城乡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比例达30%。二是实行高龄补贴政策。对80至89周岁的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高龄津贴,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的高龄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800元的高龄补贴。三是对困难群体的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对低保、低保边缘户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的护理补贴。
4.实施老年人优待政策。对老年人享受有偿公共服务予以优待,其中60—69岁老年人乘坐公交、地铁出行,进入旅游景点等收费公共场所享受半价优待,70岁以上享受免费优待。积极开展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四、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5年市政府开始在各区、县(市)推广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面积600平方米以上,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力量运作的方式,每个中心为周边1-2个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规范化服务。目前,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达60个。市财政按照每个60-10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2.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从2008年起我市开始建设集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三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市财政按照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了补贴,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的总数达到750个,社区覆盖率达到83%。为进一步优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功能,自2018年开始,我市将原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改建为社区养老服务站,目前已改建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社会化运营模式,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养生、老年教育、心理慰藉等服务,有效解决了社区老年人组织文体休闲娱乐活动、开展老年教育等缺少场地的问题,受到全市广大老年人欢迎。
3.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水平。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服务,2018年,我市启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陆续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计和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急救规范》《社区(居家)养护服务机构基础服务规范》等8个标准,提高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规范化发展。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在政策层面上,实施了养老护理人员普惠制培训,对参加养老护理培训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并且取消了养老服务人员普惠制培训的户籍限制,把参加培训的农村女性年龄限制放宽至55岁。仅2017年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就有4098人(其中,初级证书647人,中级证书3392人,高级证书59人)。
2.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养。通过在辽宁中置盛京老年病医院、沈阳市德济医院等7个医院进行试点,培育医养结合养老护理骨干人才队伍。市卫计委与沈阳医学院签署协议,成立了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中心。
3.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人才发展。一是引进专业社工队伍,如青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铁西区乐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工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二是开展公益创投项目,2018年安排福彩公益金45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重点支持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三是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全市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已接近10万人。
六、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1.积极引导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全市207家养老机构中,有197家养老机构以开办护理院、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等不同形式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占比95.2%。
2.建立健全医疗资源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沈阳市安宁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大东医院、沈阳市德济医院、沈河区新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开设了医养结合床位,既满足了养员医疗需求,又提高了社区医疗资源使用效能。
3.积极引导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惠万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盛京华侨医院合作,打造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伴随模式”,已经进入21个社区,直接服务老人3万多人次。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夏时雨
联系电话:23474008
沈阳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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