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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应对沈阳人口老龄化的提案 (第553号)的答复
时间:2021-07-2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王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沈阳人口老龄化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您前期电话沟通,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不断加大老龄人口补助力度;2.不断加大对社会专业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3.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工作质量;4.营造敬老爱老良好社会环境。

一、关于不断加大老龄人口补助力度

一是提高老年人基本养老金待遇。市政府逐年提高老龄人口保障待遇,连续17年上调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截至6月末,沈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11.7万人。其中,在职276.7万人,离退休135万人。1-6月养老基金支出250.8亿元。6月份,我市圆满完成了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此次调整涉及我市企业退休人员132.6万人,总体人均调整134元,调整后月平均养老金达到3040元。

二是改进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今年上半年,共计为全市90-99周岁高龄老年人发放补贴4154.81万元;为百岁及以上老人发放补贴221.28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补贴97.44万元。同时,市民政局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补贴申领工作更加便民化的期待,对高龄补贴申请要件和认定流程都进行了简化。一是将高龄补贴受理端口接入“全市通办”平台,实现了补贴申请工作在城市社区内实施全市通办;二是简化认定要件和流程,老人亲属只需持老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和代办人身份证,就近到任意社区即可登记申请高龄补贴;三是优化发放形式,从今年7月1日起,高龄补贴实行“按月享受、按月发放”,极大提升了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

三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服务。2020年,我市试点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出台了《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沈民发〔2020〕18号),依托社会力量向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智)、贫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以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和生活照料、健康护理为重点服务内容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020年,市区两级财政共计安排预算资金4720万元,首批确定了100个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家服务承接主体。今年,市区两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共计安排预算资金5925万元,计划扩大试点范围至130个社区,预计惠及老年人约2.5万人。

二、关于不断加大对社会专业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

一是深化“放管服”。2019年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严格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在用房保障、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在用电、水、气、热方面分别减免约21%、32%、33%和18%。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反映比较集中的消防审验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推动解决,目前全市已有56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联合审批等形式取得消防验收手续。

二是强化投入保障。2019年、2020年,市财政分别安排1.33亿元、1.92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今年,市政府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项目的投入保障力度,安排养老服务业预算补助资金约2.06亿元,用于落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免费条款、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补助经费、提升养老服务工作管理水平等项目。2019年,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由每个50万元上调至60—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由每个10万元上调至10—30万元。给予三星至五星级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3万元运营补贴,对承接5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方给予5000元至2万元的一次性连锁运营补贴。2020年,鉴于疫情对养老服务业影响,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年度运营补贴标准上浮了20%。

三是推动机构转型升级。支持养老机构合理延伸服务范围,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养老床位,通过公建民营改革等方式提升床位利用率,鼓励养老机构着眼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发展护理型床位。目前,全市已有41家养老机构能够为周边1-2个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40.6%,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达43.8%,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供养率达100%,均提前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2021年,我市启动8家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以清除设施安全隐患、提升供养服务设施专业服务能力等目标,全面改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条件。

四是深化养老服务标准创建。一是规范开展星级评定。经公开招标,确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负责承接我市2021年度养老机构星级等级评定工作,将评定标准由原来的《沈阳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升级成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目前已对全市29家申报的养老机构进行了评定,正在面向社会公示。二是创建标准化示范项目。批准建设《沈阳市医养结合标准化试点》、《沈阳市社区养老标准化示范》2个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沈阳市万家宜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辽宁沈阳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试点》申报国家级养老服务方面试点并获批成功。

三、关于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工作质量

一是对标先进谋划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7月5日至8日,沈阳市民政局主观领导率队,先后赴南京市、无锡市、北京市学习考察各地养老服务工作先进经验。为下一步我市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智慧养老工作取长补短、积聚势能。目前,市民政局正对标先进地区起草我市智慧居家养老床位建设指导意见。

二是扩大高品质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按照新伟市长指示精神,市民政局积极对接优质社会力量,持续在引进大品牌、有实力的为老服务企业上下功夫。4月中旬,新伟市长先后会见了九如城集团董事长谈义良、德国蕾娜范养老集团董事长范少东,就在沈投资建设运营养老服务项目进行深入洽谈。沈阳中城集团投资的北汤颐养中心正式启动,并被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确定为“乐龄之家”示范基地。市商务局积极促成沈阳高新区、沈阳万科与爱志株式会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在沈阳万科中日产业园内建设沈阳首个日式综合养老产业项目。

三是推动“养老+”融合发展。通过养老服务业端口不断链接医疗、文化、旅游、康复器械、老年用品、人才教育等多元产业。加快推进智慧养老起步,“沈阳养老”APP、沈阳养老服务网均上线运行,实现线上线下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在和平、沈河、浑南启动智慧养老城区试点,支持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安装智能看护和康复辅助设备;有序推动沈阳市健康养老产业专项基金设立工作,目前专项基金已完成专家评审和尽职调查,下一步将进入联合会签、市长办公会等程序,预计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专项基金设立工作。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共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937人,预计能够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市人社局鼓励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免费参加养老服务就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组织94人次参加老人陪护专业技能培训。二是成功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7月17-18日,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了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沈阳赛区选拔赛暨沈阳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全市13个区、县(市)和市社会福利院于选拔出的120名养老护理员参加了比赛,最终角逐出8名优胜护理员参加省级选拔赛,多家省市媒体对大赛进行了宣传报道。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批准4所中职学校增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等养老相关专业。适度增加了养老类专业招生规模,审批通过了11所中职学校的22个养老类专业招生计划申请,招生计划人数达到1825人。

四、关于营造敬老爱老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要求各地区着力推动老年文化建设,营造尊老、敬老、助老、养老的浓厚氛围,在“重阳节”“端午节”“春节”“元旦”等中国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弘扬孝亲敬老文娱活动,树立良好家风,强化家庭成员赡养、扶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二是开展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落实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留守老人、特殊困难老人、独居老人的月探访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探访档案,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重点做好对居家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料护理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等形式,回应群众关切,积极策划社会面宣传活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多次对我养老服务相关政策、举措、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尊老爱老敬老氛围社会氛围。

四是坚持智能操作与传统服务并行。围绕解决居家老年人身边的服务需求,市民政局推出“沈阳养老APP”,使老年人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即可在线下单,享受专业护理人员的上门服务。考虑到老年人对使用智能设备的困难和不变,在订单方式上,仍保留了电话预约的传统服务方式,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感谢您对沈阳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崔  梦

联系电话:2347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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