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沈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事项主要包括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信息三类。一是通用政策公开,包括国家、省、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文件,如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措施等。二是业务办理公开,向社会公开养老机构备案、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补贴等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部门、办理时限等信息,便于为老服务企业(组织)及老年人办理补贴业务。三是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发放等业务办理结果、养老机构评估等行业管理事项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探索开展“菜单式”服务
一是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类型区别购买政府购买服务时长,一是兜底保障对象,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失能失智的给予每人每月45小时、半失能的给予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普惠服务对象,对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制定了《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明确9项政府承担费用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老年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内服务,也可选择服务企业(组织)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二是探索制定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适时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等级确定照料护理等级,针对不同照料护理等级提供不同种类的服务内容。三是依托市政府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养老平台与公安、医疗、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建立动态完整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整合利用“沈阳养老”APP、沈阳养老服务网等平台,有效对接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点餐式”服务。
三、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价格管理
一是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按照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规定,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各区县(市)民政部门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二是加强收费公示工作。养老服务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收费行为。要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收费项目价格应低于本地区市场平均价格,高于成本价格,并设定一定的公益服务项目,不收取服务对象费用。四是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市政府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签署为期15年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健康养老集团三年内将在沈阳投资3亿元改造116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将突出公益属性,为老年人群体提供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市教育局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和社会急需岗位调整设置专业。在2019年撤销了40所学校的83个专业基础上,2020年特批“智能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目前,我市有沈阳市化工学校、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沈阳市凝思护理中等职业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5所学校开办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家政服务与管理等6个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达6464人,2020年以上专业招生人数达到1636人。2021年计划支持沈阳市志远职业中等学校、沈阳市皇姑区南山护理中等职业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附属中专部、沈阳辽美中等职业学校增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等专业。同时,适度增加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进一步丰富养老服务市场人力资源供给。二是扩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规模。目前,沈阳医学院开设了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等养老护理相关专业,下一步将对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学校招生计划予以倾斜,在综合考虑学校办学能力和容纳能力的情况下,适度扩大招生规模。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对养老护理人员的培养给予补贴支持,将养老护理员、病患护理专项能力员职业培训纳入到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范畴,对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为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相应就业服务,畅通就业渠道。落实《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入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高职、中职学校毕业生给予4—6万不等的一次性入职补贴。四是完善专业职业能力考核目录,将老人陪护、家庭护理、康复护理增加到我市专业职业能力考核目录中,并将适时将老年人护理专项职业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目录。
五、深化医养融合发展
一是推进家庭签约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团队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履约服务,努力做到签约一人、服务一人,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作用,扎实开展老年人健康档案建立、免费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提供每年4次随访。三是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向居家延伸,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情可以满足居家处理同时又不便于往来医院的老年患者开展上门服务,按照医保规定范围及收费标准在床头开展医疗服务。四是完善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实行免挂号费并为其开展就诊绿色通道服务,为老年人医疗保健提供优先服务。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魏雪莱
联系电话:2347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