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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提升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提案(第157号)的答复
时间:2022-05-18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边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一是推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21年,在9个区的100个社区启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重点为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理发、助浴、送餐等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根据服务对象类型区别购买服务时长,兜底保障对象,对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失能失智的给予每人每月45小时、半失能的给予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普惠服务对象,对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022年进一步扩大购买服务覆盖范围,在200个社区开展试点,实现试点社区老年人服务需求100%得到满足。

二是着力破解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困境。2021年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城市,获得431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为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老年人可根据居住环境,从护理床、防褥疮床垫、轮椅、床边护栏、智能感应装置等55种适老设备中有选择地安装,并由养老服务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开展每月20~45小时的免费上门照护,打造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为一体的“三合一”入户服务模式,将专业化、标准化养老服务“搬”进老年人家庭。

二、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轮训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办好第三届沈阳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全年培训养老从业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服务培训,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及高校,对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服务企业(组织)的服务人员与业务经办人进行服务标准化培训,培训费用均由政府负担。

二是形成本科、专科和中专等三个层次的养老人才培养体系。在沈阳医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开设护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6个相关专业;在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附属中专、沈阳市凝思护理中等职业学校、省人民医院附属卫校、沈阳市展硕中等职业学校、沈阳市按摩学校、辽宁特殊教育师范专科学校中专部等学校,开设护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家政服务与管理等4个相关专业,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

三是建立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基地。我市在沈阳市安宁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等4家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医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1年举办了老年照护师培训、老年医学科医师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辽宁省老年医学新进展培训、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老年护理培训等,累计培训2183人。

三、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

发展“互联网+养老”,推动线上线下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科技带来的服务效能提升。一是打造“智能看护”居家养老场景。梳理高频使用设备和服务事项,如配备紧急呼叫、生命体征监测、红外人体感应、门磁和烟雾燃气感应报警等智能看护设备,提供安全协助、应急救援联络、虚弱干预、线上点单服务等。通过与通信运营企业、智能设备研发企业开展合作,为老人提供及时、高效的应急呼叫服务。二是推广“APP点单”线上养老服务。以在“沈阳养老”APP、微信小程序、沈阳养老服务网进行线上点单为主,以运用养老服务企业“助老专线”为辅,有效链接家政、餐饮、养生保健、社区志愿组织等线下实体服务资源,让老年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享受到助洁、助餐、助急、代购代缴、生命体征测量等多样化的上门服务。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魏雪莱

联系电话:234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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