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争时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市场资源建设老年助餐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0205号)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未开办老年人助餐点的社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现有餐饮主体中竞标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由政府按老年人接受服务人数给与一定的补贴;二是现存扭亏无望的老年人助餐点,及时引进新的市场主体,扩大经营范围,做到可持续发展;三是将对老年人的就餐补贴扩展到低收入群体,对受补助群体实行信息化管理,堵塞漏洞。
一、坚持多元发展。按照《“舌尖上的幸福”沈阳市老年人助餐暖心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政府对老年助餐服务提供房产支持政策。工作中,各地区均通过招标、竞争性磋商、群众评议等方式,积极引入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企业、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企业,承接运营助餐点位,目前,运营主体中,社会餐饮企业运营点位96个、养老服务企业运营150个、物业企业运营8个、其他社会组织运营7个、村集体经济运营6个。
二、加强政策保障。一是用房保障。沈阳市把老年人助餐服务用房纳入社区用房或养老用房中统筹安排,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助餐点。二是资金保障。所涉及补助资金由区、县(市)财政承担,市财政对区、县(市)财政实际补助金额给予50%补助。现行政策下,助餐点年度实际运营满240天,并且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服务人次占总服务人次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可向区民政部门申请运营补助。其中,日均助餐人数在20-50人次的,给予每年3万元运营补助;日均助餐人数51-100人次的,给予每年4万元运营补助;日均助餐人数100人次以上的,给予每年5万元运营补助。由于大部分助餐点均为2023年6月之后启用,目前尚未达到资金执行年度要求,计划2024年6月启动首批补助申报发放工作。三是政策保障。为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老年人助餐点提供税费减免、水电气暖等优惠政策。四是运营保障。建立与国有企业和优质保供企业的合作关系,降低助餐点原材料成本。五是服务保障。组织对各助餐点运营状况实行评估,进一步检验成效、查找短板、优化路径、完善措施。
三、坚持市场化发展。指导各县(市、区)对已运营助餐点位开展逐个走访、逐一排查问题,收集老年人和运营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改进政策,提升服务质量。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助餐点,采取重新评估需求、研究换址、开展服务指导等措施,督促整改或取消其服务资格,重新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招选有资质、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来承接运营点位。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初期政府扶持,逐步过渡到企业自主盈利。注重助餐点规模化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规模化运营助餐点,降低成本,提高服务品质,实现连锁运营、整体盈利。
四、不断优化扶持政策。现行助餐政策对于60周岁及以上特困分散供养、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就餐,在企业自行优惠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餐2元、每日2餐的补贴。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绝大部分困难老年人仍然不愿到助餐点就餐。因此,我局正在组织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通过慈善助力等方式,加大对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补助力度。同时,将对运营企业的补贴发放条件从过去单一计算流量变为综合评价评星,对于评定为三星级至五星级的助餐点给予3-5万元运营补贴,不断促进老年助餐服务向规范化、品质化、持续化发展。
五、提升智慧化服务管理水平。市民政局参考北京、南京、呼和浩特等地助餐工作经验,依托“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开发了助餐服务模块,要求享受政府补助的助餐服务数据均须通过设置在各助餐点的服务系统上传至“沈阳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确保记录可追溯、数据可分析。2023年6月,经与支付宝公司协议,由支付宝公司为助餐点提供扫脸设备,相关数据接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不愿意使用支付宝设备的助餐点可选择“盛事通”扫码计次。经过近一年的尝试,大部分助餐企业、群众反映使用支付宝和“盛事通”对于企业就餐服务和群众就餐体验均造成一定困扰,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为老年人依旧愿意使用传统的现金、办卡等支付方式。市民政局对于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助餐政策进行调整,目前已起草《关于推进沈阳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助餐服务人次的采集方式、政府补贴的申请要件均作出优化,下一步将组织企业、群众代表、相关部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确保相关政策符合实际、符合群众需求,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崔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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