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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无人认领的老年人治疗后康养问题的建议(第0087号)的答复
时间:2024-05-3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王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无人认领的老年人治疗后康养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您提出的建议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完善制度职责,切实落实被家属弃养在医院的老年人的归属问题;二是充分发挥社区职责,通过信息化方式,共享非户口所在地老年人情况;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对接;四是深化医养结合和家庭照护服务。

一、加强政策规划,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为做好品质养老民生工程,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沈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品质养老工作专班”,各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养老服务工作合力。市政府逐年将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民生实事,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切实兜牢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底线、多元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满足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品质养老”民生品牌。市民政局结合养老服务新形势、新任务,聚焦短板弱项,坚持保基本、稳刚需、优供给的发展思路,出台《沈阳市“品质养老”进社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沈阳市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沈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文件,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不断健全,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二、多方共同参与,形成强大合力

一是持续开展老年人探访关爱行动。其中失能和残疾老年人每周至少探访1次,其他老年人每月至少探访1次,特殊情况可增加探访次数。同时明确了问题处置流程,切实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对在实地探访中发现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做好政策对接,对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大病救助、困难老年人高龄补贴、贫困居家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范围。老年人患病,本人和赡养人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临时救助政策给予适当帮助。

二是推动志愿组织为老服务。在全力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地域特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党员干部、网格员与留守、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帮扶制度。组建老年协会等自治组织。组建老年人文体活动队伍。组建以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为主体的服务队伍,并做好护理技能培训。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专业化为老服务组织提供规范化、可持续的养老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大专院校、爱心人士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关爱服务。

三、加快科技创新,优化服务环境

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作用,依托平台与公安人口数据库、救助人员信息库、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库、养老机构在院老人数据库实现对接,对所有录入系统的业务申请人生存状态、户籍身份信息等进行自动校验,将服务内容全部接入平台进行全流程监管。对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等情况开展服务质量抽查回访,不断校正、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养老服务整体品质。组织各街道、社区进行认领并设法联系老人及亲属,主动告知补贴政策和办理流程,提醒补贴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补贴补发申请。

四、对接服务资源,深化医养结合

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引导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养老机构引进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在养老机构和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设护理站,联合市卫健委明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站点标准、条件、流程,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医康养护综合能力。推广和平区怡园长者照料中心模式,指导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签约服务的方式,为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康养护服务包。指导乡镇卫生院和农村中心敬老院建立合作关系,重点为高龄老人、基础性疾病患者、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建立档案,针对就医用药需求实施分级分类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接,为社区有需求老年人提供问诊、体检、转诊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养老服务站对接,通过设置“健康小屋”等,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义诊、健康咨询、血压血糖检测等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和疾病提醒机制。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地面防滑处理、助浴设施改造、护理床配备、床边护栏安装、智能化防走失装置配置等适老化改造项目,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核心需求,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孙广超

联系电话:234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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