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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协会建设促进我市 社区工作者队伍壮大发展的建议(第0010号)的答复
时间:2023-07-26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夏宁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协会建设促进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壮大发展的建议(第0010号)答复如下:

经与您前期电话沟通,您提出的建议主要涉及加强社区工作者协会组织体系建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和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

一是完善社区工作者协会组织体系。为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协会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市区两级均成立了社区工作者协会,覆盖全市社区,同时加强街道(乡镇)层面业务指导,形成各层级间配合、协作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对各级社区工作者协会的财政支持。市区两级社区工作者协会运行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负担,并足额列入预算,确保协会平稳运行。通过支持协会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培训等活动,拓宽协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选用机制,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制定了《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录和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3〕5号),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录和退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制度性安排。今年我市计划招录社区工作者766人,招录工作正在进行。我市按照每万名城镇常住居民拥有20名社区工作者标准配备社区工作人员(备注:国家和省要求为到“十四五”末期,每万名城镇常住居民拥有18名社区工作者)。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社区工作者培训体系,围绕岗位任职基本能力需要,开展分级培训轮训。每年组织优秀社区工作者赴先进地区开展工作式培训,今年选派40名优秀社区工作者赴北京参加培训,学习先进治理经验。

四是保障对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社区工作者中的典型人物及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现广大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得到了有提高,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良好氛围得到有效营造。8个社区获社会治理领域国家级荣誉称号,5个社区(村)获省级荣誉称号,2名社区工作者荣获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成立社区服务工作工会联合会,进一步拓宽工会组织覆盖面,鼓励社区工作者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不断保障社区工作者权益、释放干事创业活力。

承办处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联 系 人:李雄伟

联系电话:2346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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