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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建议(第0027号)的答复
时间:2023-07-26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迟广俊、穆忠代表:

关于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内容,其中涉及的建议涉及以下3个事项:一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顶层设计,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二是丰富农村养老服务形式,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扩大养老服务机构覆盖面。

一、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顶层设计,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面

为做好新形势下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我们紧跟国家、省政策导向和“十四五”战略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老年人养老品质,按照《沈阳市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农村养老服务新形势、新任务,聚焦短板弱项,坚持保基本、稳刚需、优供给的发展思路,出台《沈阳市“品质养老”进村屯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沈阳市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通过开展“品质养老”进村屯创建活动,实现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全覆盖。到2025年,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不断健全,区县(市)、乡(镇)、村屯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今年,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品质养老工作专班,将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民生实事,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起纵向贯通、协调一致的工作体系。切实解决农村养老体系政策又好又快发展。

二、关于丰富农村养老服务形式,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方面

一是实施“品质养老”进村屯创建行动。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保障乡镇和村养老服务场地和用房需求,确保农村养老服务“有阵地”,推动养老服务设施进村屯;培育或引入专门力量参与运营管理村养老服务设施并提供服务,确保农村养老服务“有队伍”,推动服务主体进村屯;不断丰富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满足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实际需求,确保农村养老服务“有项目”,推动养老服务项目进村屯。为丰富老年人物质和精神上的不同层次需求,我局提出品质养老村屯分级分类培育模式,分级分类打造服务场景。立足村屯实际,在基本类村屯设置品质养老进村屯服务公示板,对周边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服务资源、志愿团队等相关信息、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链接服务资源;在提升类村屯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健康管理、心理慰藉、法律维权和理发、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等服务,为有需要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在示范类村屯依托多元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失能护理、康复训练、助浴、助餐、庭院养老等特色养老服务。目前已完成一季度86个村屯培育工作。

二是开展“守护夕阳,温情探访”专项行动。按照民政部等10个部门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市民政局联合市卫健委等10个部门下发《沈阳市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试行)》,针对居家老年人实际情况,明确探访关爱对象和探访关爱内容。按照老年人意愿,采用电话探访、视频探访和上门入户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探访关爱服务,结合开展“守护夕阳,温情探访”专项行动,着力实现探访关爱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全覆盖,月探访率达到100%。通过探访关爱行动,弥补了空巢独居老人的现实需求和精神空缺。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自2019年以来,我市已连续五年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下发市级补助资金总计1630万元。试点村围绕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组织开展弘扬孝亲敬老文娱活动,树立良好家风,强化家庭成员赡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开展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落实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留守老人、特殊困难老人、独居老人的月探访工作;成立老年协会等村级老年人社会服务型组织,为农村老年人“老有所为”搭建平台;重点发展互助性养老模式,建设或修缮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等,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自我管理、互帮互助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并鼓励试点村通过志愿服务、政府购买低偿服务或“以奖代补”“积分兑换”等形式,支持本村低龄健康老人、农村妇女、灵活就业人员为高龄、失能(半失能)、留守、独居老年人提供互助服务。通过试点工作全力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不出村、不离乡”的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三、关于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扩大养老服务机构覆盖面方面

一是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2021年9月,市财政下拨资金3186万元,启动8家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改造提升工程,切实改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条件,提升敬老院服务保障能力,通过增加护理型床位或调整床位结构,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农村特困失能老人应养尽养,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今年,我市拟启动全市25所农村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预计拨付资金7000余万元,进一步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条件。

二是实施养老服务品牌战略。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为老服务企业来沈投资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增加高品质养老服务供给,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养老机构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公建民营,进一步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到2023年底,市内9区每个区至少培育、引进1家知名品牌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北京光大、安徽万家信德等国内知名养老服务企业来沈考察,就开展政企协同,实施农村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达成合作意向。

三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发放制度,推动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向护理型床位倾斜,对招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分类实施运营补贴发放标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发展护理型床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轮训,办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强化养老产业金融支持,沈阳健康养老产业专项基金正式设立后,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多种资本形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规范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感谢贵委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孙广超

联系电话:234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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