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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沈阳社区工作者提高福利待遇的建议(第0160号)的答复
时间:2023-07-26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边春阳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为沈阳社区工作者提高福利待遇的建议(第0160号)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经与您前期电话沟通,您提出的建议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1.提高社区办公经费投入,对办公电话紧张的社区加装固定电话,对配置低的老旧电脑进行更新;2.提高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给予通讯费、交通费补贴,报销采暖费。

一、安排专项资金,保障社区工作经费

2020年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按照每100户每年0.2万元标准安排社区工作经费,市财政按照每个社区2万元标准给予区财政资金补贴,其余资金由区财政承担。2022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934万元,2023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306万元,较上一年增长19.23%。社区办公经费可用于电脑更新、支付社区办公电话费用等。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市总工会安排专项资金5766万元,用于卫生防护、应急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工作保障。

2022年起,我市安排30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星级社区建设。依据上一年度星级社区评定结果,五星级社区50个、每个社区拨付奖励资金20万元,四星级社区100个、每个社区拨付奖励资金10万元,三星级社区200个、每个社区拨付奖励资金5万元。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两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专项资金可用于社区生态环境整治、社区总体氛围营造等公共服务和发展治理项目。以和平区南湖街道新世界花园社区为例,2021年星级社区评定结果为三星级社区,5万元专项资金已于2022年上半年拨付到位,街道、社区将专项资金用于社区“两邻”改造,并于2022年11月执行完毕;2022年星级社区评定结果为三星级社区,市财政将于近期将5万元专项资金拨付至区财政,由街道、社区执行使用。

二、出台关爱措施,保障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

2022年,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社区工作者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沈委办发〔2022〕12号)。一是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2022年6月起,我市按照人均500元/月的标准,上调全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其中,将奖励性绩效奖金比重增加10%,并在薪酬体系内发放一定额度的加班、通信、午餐、交通补贴,具体上调办法由各区县(市)自行制定。目前,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人均5950元/月,达到了东北地区领先水平。二是设立社区工作者关爱基金,将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二等奖奖金15万元捐赠至沈阳利州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设立社区工作者关爱专项基金,用于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心理疏导、团队建设等领域。三是鼓励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的规定,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就社区工作者公积金缴存比例问题进行多次研究调研,鼓励各区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适度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四是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关爱专项行动。联合沈阳市文雨行为矫正公益服务中心,利用3至5个月时间对全市的15个社区开展心理健康关爱活动,从心理健康服务上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五是筹备社区工作者劳动竞赛。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开展社区工作者劳动竞赛,鼓励广大社区工作者在“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展现新作为,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获得感。

承办处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联 系 人:夏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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