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继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前期电话询访了解,您的建议涉及4个事项:一是利用各类闲置厂房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引入社会服务力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建立专业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四是建立助餐食堂。
一、关于利用各类闲置厂房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2018年出台的《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锅炉房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一定程序,优先整合改造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用房为老服务功能,已建成小区的社区公共用房40%以上面积用于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使用。各地区积极响应市政府决策,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大力整合辖区房产资源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拓宽为老服务设施保障渠道。全市现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约半数房产为政府无偿提供给社会力量使用,大部分社区养老服务站依托社区用房建设,充分激发了居家养老服务投资领域活力,有效吸引了优质为老服务资源参与到我市养老服务业中来。
二、关于引入社会服务力量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近年来,我们注重发挥政府保障基本的主导作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的主体作用,积极引进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1.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在街道层面,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模式,浑南区浦江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嵌入式护理型”养老床位模式、大东区仁爱畅晚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机构+社区+居家”服务模式、于洪区五彩阳光城的“地产+居家+社区+机构+医疗”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模式纷纷涌现,有效的满足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在社区层面,努力改善原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利用率不高的状况,将其改建为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养生、老年教育、心理慰藉等服务。
2.出台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扶持力度。一方面,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标准。从2019开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由每个50万元,调整到60万-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由每个10万元,调整到每个10-30万元。另一方面,增加运营补贴和连锁运营补贴。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星级评定,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给予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3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2-4万元的运营补贴。同时,鼓励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对连锁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一次性补贴。
3.优化发展环境。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8〕101号),通过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土地供给力度、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等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进入我市养老服务领域,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4.对接养老服务资源。在培育、支持本地养老服务机构万佳宜康等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基础上,积极对接、引进外地优质为老服务资源参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与多家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在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开发老年用品、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推动市政府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签署为期15年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将在沈阳投资3亿元改造116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
三、关于建立专业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
大力培养为老服务专业人才,在市属高校专门开设养老服务专业,设立沈阳市医养结合联盟人才培训基地,开办国内首家老年照护师培训班,99名照护师获得《老年照护师》资格证书,培训专业人才6100余人,养老从业人员享受到“积分落户”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各级院校社工专业的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培育一支满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的教师队伍,鼓励学校通过订单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助学、奖学等方式,吸引各类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民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习实训,并参照我市企业见习补贴标准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实习实训补贴;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加快培育社会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动员、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创新志愿者参与机制,积极推广“爱心银行”“服务储蓄”等服务模式,提高志愿者服务的社会认可度,在全市30个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志愿者试点,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模式,探索设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为老服务志愿者近4000人,开展为老服务活动1400余次,服务老年人3.1万人次。
四、关于建立助餐食堂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向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等为老服务,解决您提出的老年食堂问题,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0个,均能提供助餐服务,大部分能够送餐上门,有条件的中心还可向周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辐射助餐服务,受到了广大社区老年人的欢迎。
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助餐等为老服务安全可靠,去年陆续出台了《沈阳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和团体标准,逐项明确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养老服务站需设置的照料护理、助餐、助洁等基础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标准,并鼓励其根据自身实际和老年人需求自行设计开发其他为老服务项目。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夏时雨
联系电话:23474008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