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为契机,着力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保障。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进行刚性约束,要求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不到标准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同时,提升社区公共用房为老服务功能,明确已建成小区的社区公共用房40%以上面积用于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使用。
2.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在街道层面,大力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0个。在社区层面,努力改善原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利用率不高的状况,将其改建为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养生、老年教育、心理慰藉等服务。目前全市改造完成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
二、引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出台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扶持力度。一方面,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标准。从2019开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由每个50万元,调整到60万-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由每个10万元,调整到每个10-30万元。另一方面,增加运营补贴和连锁运营补贴。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星级评定,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给予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3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2-4万元的运营补贴。同时,鼓励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对连锁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一次性补贴。
2.优化发展环境。去年7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通过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土地供给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完善养老机构规划和消防审验规定、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等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进入我市养老服务领域,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3.对接养老服务资源。去年以来,在继续培育、支持本地养老服务机构万佳宜康、尼特福家、四圣心源等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基础上,积极对接、引进外地优质为老服务资源参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目前,万科怡园、华润置地、泰康之家等养老项目已经落地。另外,与北京儆堂集、苏州协同创新以及日本日医学馆等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在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开发老年用品、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三、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1.积极引导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全市207家养老机构中,有197家养老机构以开办护理院、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等不同形式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占比95%。
2.积极引导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惠万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盛京华侨医院合作,打造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伴随模式”,已经进入21个社区,直接服务老人3万多人次。蓝卡集团利用互联网+线上线下医疗服务为载体,深入社区日间照料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2万余名老年人受益。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在政策层面上,实施了养老护理人员普惠制培训,对参加养老护理培训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并且取消了养老服务人员普惠制培训的户籍限制,把参加培训的农村女性年龄限制放宽至55岁。仅2017年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就有4098人(其中,初级证书647人,中级证书3392人,高级证书59人)。
2.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养。通过在辽宁中置盛京老年病医院、沈阳市德济医院等7个医院进行试点,培育医养结合养老护理骨干人才队伍。市卫计委与沈阳医学院签署协议,成立了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中心。
3.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人才发展。一是引进专业社工队伍,如青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铁西区乐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工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二是开展公益创投项目,2018年安排福彩公益金30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重点支持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三是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全市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已接近10万人。
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
为确保居家养老服务扎实、有效开展,突出工作实效,我们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启动地方立法,在保障上下功夫。在学习借鉴北京、苏州、合肥、宁波等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工作,起草了《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去年已通过人大一审。
2.提高服务标准,在规范上下功夫。结合我市实际,陆续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等八个标准,提高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上规范化轨道。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夏时雨
联系电话:23474008
沈阳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