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社区工作者薪酬逐步提升。我市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达到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目前人均薪酬待遇达到5450元/月,统一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为适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促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发展,2018年,我市出台《关于规范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通知》(沈民〔2018〕65号),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不同岗位和工作年限,划分三类12级,建立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
二是城乡社区减负有效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以系统观念推动基层减负,切实让城乡社区有更多精力和时间服务群众、做好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按照“依法依规、能减则减、应简尽简、服务下沉、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将推进城乡社区减负与改进工作作风有机结合,形成加快推进数字赋能、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清理规范、配强基层工作力量、统筹压缩各类会议、大力精减文件数量、提升督查考核质效、建立健全推进机制等8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事项”。二是完善政策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社区减负回归自治功能本位的指导意见》《沈阳市关于清理规范城乡社区挂牌问题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村级组织减负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为城乡社区减负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制定事项清单。针对城乡社区出具证明多的问题,出台《城乡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将城市社区出具证明事项由20项减至3项、农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由8项减至5项;针对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多的问题,制定《城乡社区依法履职工作事项清单》《城乡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明确城市社区依法履职事项11项、农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14项,将城市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由104项减至27项、农村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由55项减至29项;针对城乡社区台账多的问题,制定《城乡社区建立台账事项清单》,将城市社区建立台账事项由21项减至1项、农村社区建立台账事项由14项减至1项。四是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城乡社区上墙挂牌多的问题,开展清理城乡社区挂牌专项行动,明确城市社区挂牌室内9项、室外2项,农村社区挂牌室内9项、室外4项。此项工作得到张雷书记肯定性批示,经验做法被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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