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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推广使用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议 (第0535号)的答复
时间:2021-05-06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田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使用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

为加强我市养老事业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实体经济融合,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基础上,建设了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养老平台”)。养老平台与公安、医疗、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建立了动态完整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整合利用“沈阳养老”APP、沈阳养老服务网等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点餐式”的综合化智慧养老服务。

养老平台面向政府部门、服务组织和老年群体三类用户,以平台为桥梁,多渠道链接,构建政府部门与服务组织、服务组织与老年群体、老年群体与政府部门的服务闭环,打通养老服务供需“最后一公里”,服务组织和老年群体均能及时掌握供需动态变化,解决养老服务供需错位、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服务组织供应的服务更符合老年人实际需求。以我市即将开展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例,依托养老平台接收老人订单需求,自动转派至相关服务组织(企业),由接单服务组织(企业)派出服务人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服务组织第一时间接到老人服务需求,形成有效的线上服务对接和分工协作。养老平台设有公共门户信息网站、呼叫中心和移动端手机App等模块,公共门户信息网站用于对外发布养老服务有关政策、信息、资讯等内容;呼叫中心采用全市统一的呼叫号码,提供政府居家养老服务线上呼叫、养老服务信息查询呼叫等服务;移动端载体(手机App)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线上服务。

二、探索推广联网智能化设备

2021年,市政府将为重点群体老人安装智能烟感装置、智能燃气装置、智能水表列为16件民生实事加以推进,计划各安装18956套,推动基础智能设备进入老年人家庭。智能水表等设备可实时监测老年人生活情况,对用水、燃气、烟雾等异常情况发出预警,及时通知到社区和紧急联系人,便于及时处置。以政府购买方式,重点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安装智能设备,通过示范效应引导其他家庭使用。

三、探索物联网智能看护服务发展

一是推动上门照护服务开展。依托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平台有效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及服务企业、组织服务项目,线上接单、派单、结算,推动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同时,对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企业、组织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标准培训,确保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内容统一。首期共403参加培训,均取得结业证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

二是开展智能居家看护服务试点。学习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在和平区、沈河区、浑南区开展智能居家看护服务试点,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居家智能化助老设备,探索发展居家安全、紧急救助、AI看护、健康管理等智能化养老看护服务。在紧急救助方面,通过红外感应器、智能声控报警器、水浸探测器、紧急呼叫按钮等设备,如发生摔倒、淹水等意外紧急事件时,可实现一键呼救,及时通知平台呼叫中心及其子女或其他紧急联系人。在智能看护方面,通过门磁、摄像头、烟感、感应器等设备对老人的日常生活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实时通过主机无线传输至后台服务器进行大数据分析,当老人出现生活习惯反常时,后台会自动预警,由专业人员提供健康及安全干预。在居家健康方面,建立老人的身体健康数据档案,并实时进行数据跟踪,定期将健康数据报告反馈给平台,平台根据数据结果对老人进行健康干预,提供专家上门服务、远程问答和适当的膳食指导,让老人在家享受健康服务。

三是完善平台呼叫中心功能。逐步将为老服务企业接入平台,以呼叫中心为依托,通过电话呼叫、APP点单等多种形式提出服务需求,呼叫中心通过平台对接相关服务企业(组织),为老人提供养老康复护理、家政、代办代购等多种便民服务。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魏雪莱

联系电话:234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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