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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推行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 (第0234号)的答复
时间:2021-04-14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李延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涉及五个事项:一是政府鼓励社区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依托社区平台构建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和完善居家养老协调机制;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五是构建养老护理培训平台开展养老护理教育服务。

一、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市、区两级财政均建立专项资金。2019年市本级安排1.33亿元福彩公益金预算用于养老服务业,占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支出的54.7%;2020年,市本级安排1.65亿元福彩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业,占比97%。2019年,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由每个50万元上调至60—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由每个10万元上调至10—30万元。给予三星至五星级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3万元运营补贴,对承接5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方给予5000元至2万元的一次性连锁运营补贴。2020年,鉴于疫情对养老服务业影响,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年度运营补贴标准上浮20%。

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严格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在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召开5次协调会议,出台了《沈阳市养老服务机构改建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印发了《关于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验收开辟绿色通道,有效破解了因房产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原因无法进行消防审批等问题。

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功能

一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在社区层面,努力改善原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利用率不高的状况,将其改建为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养生、老年教育、心理慰藉等服务。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模式,浑南区浦江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嵌入式护理型养老床位模式、大东区仁爱畅晚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机构+社区+居家服务模式、于洪区五彩阳光城的地产+居家+社区+机构+医疗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模式纷纷涌现,有效的满足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目前,全市共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02个。

二是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陆续出台了《沈阳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和团体标准,逐项明确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养老服务站包括助餐等基础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标准,并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三是促进医养深度融合。机构领域,全市252家养老机构全部通过内设护理院、医务室、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等方式开展医疗服务,占比100%。社区领域,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2019年接受健康管理老年人共计87.2万人。家庭领域,全市共有家庭病床2195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935个,其中,65岁以上常住居民签约率41.5%。

三、完善居家养老协调机制和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共享

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作用,两级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建起纵向贯通、协调一致的工作体系。近一年来,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共组织召开工作会议25次,印发指导性文件36个,着力研究解决宏观规划、制度建设等方面问题,有力推动养老服务工作扎实开展。2018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室、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三年建设指标》等12个指导性文件,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养老服务机构改建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等24个落实性文件,形成了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合力。

二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养老服务,着力提升社区公共用房为老服务功能,颁布《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进行刚性约束,要求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不到标准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无偿提供给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使用。2019年建成的10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政府无偿提供房产39处;2020年新增的105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政府无偿提供房产53处。同时,要求已建成小区的社区公共用房40%以上面积用于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使用,全市98%社区养老服务站依托社区建设。

四、创新服务方式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搭建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以公共门户信息网站、大数据中心、12349呼叫中心和移动端载体四个板块为支撑,构建了大数据支撑、全业务覆盖、多维度监管的智能养老服务平台。全市老年人口数据、服务组织数据、服务记录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和星级养老机构监控视频全部接入平台,养老服务管理效能得到大幅提升。面向服务对象:推出养老服务发布网、老年人(子女)APP、电话呼叫中心和移动支付等功能,多渠道的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咨询、紧急救援、上门家政、餐饮配送、保健康复、预约挂号、上门送药等服务内容。老人或子女均可通过手机端或呼叫中心实现咨询、订餐和预约上门服务。面向服务主体:开发服务项目管理、老人档案管理、工单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和服务评价等功能,对服务主体的实际服务情况进行量化统计,根据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数量、服务评价(打分),建立奖惩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面向监管部门:平台设计了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监督、建设运营补贴监管等功能,一方面采集信息和数据,为决策服务,另一方面,结合信息化手段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建设和运营监管。

二是启动政府购买服务。在全市100个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等家庭中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0—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为八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七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助餐等9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切实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市教育局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和社会急需岗位调整设置专业。在2019年撤销了40所学校的83个专业基础上,2020年特批“智能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目前,我市有沈阳市化工学校、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沈阳市凝思护理中等职业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5所学校开办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家政服务与管理等6个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达6464人,2020年以上专业招生人数达到1636人。2021年计划支持沈阳市志远职业中等学校、沈阳市皇姑区南山护理中等职业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附属中专部、沈阳辽美中等职业学校增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等专业。同时,适度增加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进一步丰富养老服务市场人力资源供给。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市民政局全面启动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自2021年至2025年,确保每年培训养老服务人员不少于1000名,截至目前已培训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上门服务人员及业务经办人员403名。同时,在2020年成功举办“沈阳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的基础上,持续办好相关赛事,激发养老护理员从业热情。扩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规模。目前,沈阳医学院开设了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等养老护理相关专业,下一步将对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学校招生计划予以倾斜,在综合考虑学校办学能力和容纳能力的情况下,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强化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培养。2020年,积极组织全市养老机构参加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开展的“千场万家”养老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公益培训活动,全市共236家养老机构参加,培训556人。“十四五”期间,市民政局计划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纳入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努力打造一支综合型高层次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引领带动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制度。由民政、人社、教育等联合发力,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及就业创业激励政策,在经费安排方面,拟对开设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连续招生两年以上、每年招生超过30人的中职学校予以支持,提高学校专业条件等。鼓励高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习实训,加强专业建设,开展定向培养。为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相应就业服务,畅通就业渠道。落实《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入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高职、中职学校毕业生给予4—6万不等的一次性入职补贴。按最低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提高供养机构一线外聘护理员的工资待遇,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社会认同感。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夏时雨

联系电话:234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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