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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养老为老服务的建议 (第0664号)的答复
时间:2021-04-09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为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您前期电话沟通,您提出的建议涉及以下内容:1.建议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2.吸引更多高品质养老方面人才就业。

一、关于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

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市教育局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和社会急需岗位调整设置专业,在已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基础上,2020年特批“智能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目前,在沈阳医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高校,开设乐护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6个相关专业;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附属中专、沈阳市凝思护理中等职业学校、省人民医院附属卫校、沈阳市展硕中等职业学校、沈阳市按摩学校、辽宁特殊教育师范专科学校中专部等8所学校,开设了护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家政服务与管理等4个相关专业。2021年计划支持沈阳市志远职业中等学校、沈阳市皇姑区南山护理中等职业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附属中专部、沈阳辽美中等职业学校增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等专业。同时,适度增加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进一步丰富养老服务市场人力资源供给。

二、关于吸引更多高品质养老方面人才就业

一是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定向培养。如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与沈阳华润“润家养老”、泰康养老等知名建立校企企业合作,开展定向式培养、订单定向式培养。目前已招收60余人,由签约企业提供助学奖励金,降低学生就学负担,毕业后入职签约企业。二是由民政、人社、教育等联合发力,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及就业创业激励政策,在经费安排方面,拟对开设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连续招生两年以上、每年招生超过30人的中职学校予以支持,提高学校专业条件等。鼓励高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习实训。三是为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相应就业服务,畅通就业渠道。落实《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入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高职、中职学校毕业生给予4—6万不等的一次性入职补贴。四是按最低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提高供养机构一线外聘护理员的工资待遇,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社会认同感。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魏雪莱

联系电话:234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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