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保障有力。3季度为64200余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4亿元,为14600余名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5100余万元;为1015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844.92万元;为11.32万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4270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2人次,为271人次购买返乡车票、为1名长期滞留人员给予落户安置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向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低保户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目前,共向34882人发放补助金3488.2万元。以“五心工作法”为创新工作举措和典型经验,形成沈阳市专项行动案例上报省民政厅,作为待呈报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专题报告相关材料。制发《关于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标准提高3.5%,新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开展困境儿童比对筛查,将20名符合条件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57.66万元,资助困境儿童271人,惠及残疾孤儿45人次;为34名儿童发放助学金9.11万元,为7名患重病儿童每人资助1万元,为20名困境儿童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500元。年初以来,全市举办儿童帮扶主题活动415场次,服务儿童6657人次,帮扶款物合计232万元。
(二)老龄事业有序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设立新一届老龄委,起草我市老龄委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筹备召开2024年市老龄委全体会议。指导各区、县(市)老龄工作部门做好机构调整工作。二是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启动2024年全市“敬老月”活动,完善“敬老月”活动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梳理沈阳市老年人享受优惠优待政策,对标对表15个副省级城市的景区购票方面老年人优惠优待政策,研究我市优惠措施。为五百余位百岁以上老年人印制“百岁寿星卡”荣誉证。三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开展“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形成2个“银龄之光”全国老年志愿服务典型事例并向省民政厅推介。四是推进老龄产业发展。推进康复辅具租赁,赴浑南区中日产业园,对接日本山下集团企业,筹划在沈阳市开展康复辅具租赁项目。
(三)养老服务扎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精准对接,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区完成本年度适老化改造企业招标工作。已完成15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全年超目标2000户)。将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群体保障范围由580个社区扩大为城市社区全覆盖,目前已覆盖78.6%的社区,年初以来已开展服务老年人约1万人,累计服务人次40.8万次,累计服务时长60.4万小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完成培育“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172个,占全年任务总数86%。争取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74万元、省彩票公益金587万元用于扶持、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全面促进助餐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培育工作的通知》,按照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均获得评定等级、民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占比达到80%的要求下达工作任务。完成全市79家养老机构申报等级初审评定工作,并组织第三方评定机构开展复评。争取中央、省彩票公益金861万元用于扶持、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苏家屯区成功争取648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谋划“两重”项目,实施区社会福利院养老综合楼新建工程。率先在全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安防建设,367个养老服务机构全部安装多维度智能监测设备,并已投入使用,通过消防物联网技术手段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全方位监管。
(四)社会力量不断汇聚。成立省内首家市级社会组织创新支持孵化基地。承办2024年全省民政战线“育社兴辽·社会组织促就业”主会场启动仪式暨沈阳社会组织“百社千企”助就业专场招聘会,390余人次现场达成意向。完成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确认对47家全市性社会组织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起草《沈阳市慈善工作协调机制2024-2025年工作要点》及清单,打造多领域慈善场景。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主题活动,扩大慈善影响力。目前,年募集总额同比增长40%。整合慈善资源,在葫芦岛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中,各级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募集款物5200万元,全省第一。
(五)社会事务管理优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审计指出的北陵墓园有关问题整改工作。1-9月份为11944名减免对象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200万元,完成4861盒骨灰撒海,现有预约待撒骨灰1088盒。开展市区两级“七月十五”流通领域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联合执法检查,8月13日至19日期间,共派出检查队伍539支、1183人、车辆477台,管控场所1520处,查处违规销售8处,取缔流动售卖2处,劝阻焚烧祭祀83处。联合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会议,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取得扎实成效。在辽宁省民政厅参阅文件(辽民阅〔2024〕9号)、《沈阳工作》刊登《著“名”乡村 向“美”而行-沈阳市积极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文章,推广“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经验。指导各区县(市)研究拟定地名保护措施,推进第二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评审认定工作。持续创新婚俗改革工作载体,指导沈河区、铁西区、和平区、皇姑区、于洪区、沈北新区举办大型集体婚礼、集体颁证等活动,200余对新人参加。指导皇姑区迎接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末期评估。推进福彩销售管理,截至9月底,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3.68亿元,同比增长5.92%,销售额持续保持东北三省第一。
二、“三个发展与转型”亮点工作
市民政局围绕“产业发展与转型、城市发展与转型、社会发展与转型”,结合民政领域工作实际,重点推进“社会发展与转型”。
一是市民政局投入资金784.15万元,搭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安防系统,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社会福利院“一院一案”配置智能巡查芯片、可燃气体探测器、水压传感器、智能用电监测等智慧安防设施,通过“一个平台”“七大系统”,全面提升机构对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目前,已完成监测平台相关模块及手机APP开发工作,201所养老服务机构完成安全巡检标签安装工作,部分机构陆续完成用电、用水监测等智慧安防设施安装。
二是市民政局打造我省首家市级社会组织创新支持孵化基地,孵化基地,是集党建指导、培育扶持、能力建设、场地支持、信息交流、项目推介、合作洽谈、品牌传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开放性、专业性的社会组织支持枢纽平台。孵化基地作为推进沈阳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既是服务辽宁省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创新之为,更是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走心之作。
三、“三个发展与转型”中存在问题
慈善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需要进一步调动发挥,目前暂缓召开第一次会议,待下一步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再组织召开。(“社会发展与转型”方面)
四、四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入实施救助福利保障创新突破工程。一是印发《沈阳市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地区贯彻执行。二是研究2025年困难群体提标工作,完成2025年提标测算。三是修改完善《沈阳市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四是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适时启动“应对极端天气加强救助管理‘三项机制’”,坚决兜住兜准兜好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五是持续开展困境儿童比对筛查,帮助符合条件儿童申请相关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及时施救。
(二)深入实施品质养老服务创新突破工程。一是将城市地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调整为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陪同代办7个高频服务项目;将农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调整为理发、起居照料、陪同代办3个服务项目,逐步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二是为有服务需求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配备居家监测和智能穿戴设备,推广智能化服务产品在普通老年人家庭的普及应用,逐步推进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三是推动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站建有率100%,等级物业小区养老服务点建有率50%。全市星级养老机构占比达到70%。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达到55%、等级评定达标率100%;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安防提升行动,组织施工方进场施工建设,计划十月底完工。
(三)深入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创新突破工程一是推进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建设,筹备召开2024年市老龄委全体会议。二是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老爸老妈省内大串门”敬老月旅游活动,会同市教育局开展“一封信”“一句话”等社会助老爱老服务活动,会同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开展文化体育展演活动。研究制定老年人优待提升方案。三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鼓励更多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年科技工作者、老年知识分子等老年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四是推进老龄产业发展,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统计局,建立老龄相关工作统计制度。
(四)深入实施社会力量协同创新突破工程。一是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二是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服务。三是持续开展慈善宣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热情。四是指导沈阳市爱心广场公益基金会筹备沈阳市首届慈善晚宴,积极链接企业资源,争取慈善捐赠超一千万元。
(五)深入实施社会事务管理创新突破工程。一是及时了解《全国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下发的时间节点,会同市规划院做好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研究工作。二是持续抓好“乡村著名行动”工作落实。三是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全市城镇道路命名工作。三是持续稳慎开展墓园整改工作。四是指导各区县(市)民政局统筹推进殡仪馆整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工作。五是积极推进《沈阳市殡葬管理规定》殡葬领域立法工作。六是推广“沈阳喜事”婚姻服务品牌,在公园景区、商业街区、网红打卡地等设置结婚登记点2个,丰富婚俗改革工作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