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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时间:2020-11-3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序号

目标任务

总体工作进展及11月份进展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下步措施

进度判断

1

73.推进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

下发《关于开展推进省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工作专项督导调研的通知》,派出督导组,采取收集材料、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抽查督导并形成调研报告,按省厅要求完成了中期考核工作。目前,16个示范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基本完成建设。

督促皇姑区、浑南区民政局全力抓好省示范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收尾工作,确保尽快全部投入运营。

正常推进

2

142.全面推开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于7月1日起在全市社区正式运行,总体运行平稳。7月1日以来,全市社区通过“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累计受理居民服务事项约58.3万件次,比对数据9.5万条次,减少重复要件49.1万余个,居民可在全市任意一个社区无差别办理115项便民服务事项。以“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为基础,已基本建成全市社区居民基础网格数据库,搭建了人与网格关联关系,先期在浑南区试点装入居民信息,目前已划分电子网格504个,完成电子装户53.2万人,为有效提供社区精准服务奠定基础。


已完成

3

184.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印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7号),城市低保标准月提高30元,从每人每月685元提高到715元,提高4.38%;农村低保标准月提高30元,从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10元,提高6.25%。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月提高175元,从每人每月655元提高到820元,提高25.19%,新标准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已完成

4

195.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300个。

目前,全市共完成7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8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10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对养老服务业造成较大冲击,各地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难度很大,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另一方面,部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水电气暖等配套协调难、消防改造验收难、周边居民意见大等问题,耽误了施工进度。

一是紧盯进度,严格督导。通过日通报、周调度,督促各地区全力抓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6个工作专班每周至少进行2次实地督导和现场办公,实时跟进工作进展,通过工作专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中梗阻”问题。

二是靠前服务,破除阻碍。督促各地区民政部门靠前服务,加大工作力度,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受理、三天内必有回应,为项目建设提供“保姆式”“一条龙”服务。

三是深挖资源,拓展渠道。在全力确保计划内项目的同时,力争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建设点位,为足额完成指标任务提供多重保障。

进度滞后

以上为重强抓目标分工。以下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

5

17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服务质量。

一是积极推进楠山有约养老服务骨干网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有15个楠山有约养老服务骨干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其中10个已投入试运营。

二扩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从去年的10个村扩大到109个村,每个村拨款5万元,用于支持试点村为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等。依托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对109个试点村的资金执行情况、为老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全流程在线监管。推动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法库县政府签订“乐龄陪伴基地”共建协议,投入50万元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现已投入使用。

三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按照《沈阳市2020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农村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本年度共34家养老机构被评定为星级。

 

一是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工作专班作用积极配合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尽快解决阻碍项目推进的疑难问题。是组织各地区按照各自形成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用好用活试点资金,有序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是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总结评估,推进长效监管、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正常推进

6

175.完善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7月1日起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731元、1305元提高到1807元、1363元,提高幅度分别为4.39%和4.44%。 

二是持续推进“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对铁西区、康平县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三是组织开展区县(市)和乡镇(街道)儿童福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能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安全教育。                                 


已完成

7

188.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一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通过搭建社区协商议事平台,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化解纠纷,畅通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渠道。发挥社区志愿服务队、文艺小组等领头雁作用,调动居民参与纠纷化解的积极性,夯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根基。发挥社区网格员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站的基础作用,注重收集社情民意,排查矛盾隐患。

二是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修订工作。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实现全市社区和行政村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全覆盖,整理优秀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择优推广。

三是持续实施城乡社区减负。制定《沈阳市关于清理规范城乡社区挂牌问题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市委政法委等53个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的意见并分别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11月27日正式印发《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印发沈阳市关于清理规范城乡社区挂牌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沈社工委〔2020〕3号)。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推动村级组织减负指导意见》《村级组织承接的各类事项清单》,梳理村级组织承担的事项由186项减少到106项。

四是扩大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范围,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24个社区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目前已有21个社区完成招投标。

五是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调研。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换届选举前调研,明确2021年换届底数为955个社区、1527个村,并实地了解基层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工作建议。

指导剩余各区县按照“成熟一个、操作一个”的原则,尽快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完成村(居)换届筹备工作

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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