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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前5个月进展情况统计表
时间:2021-05-31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第 X 项重点工作 具体工作前5个月进展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判断存在问题及原因
176 进一步发挥社区基础作用,提高社区工作保障水平,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修订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研究制定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星级社区创建指标体系,完善社区治理政策系统。1.修订《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对设定依据、管理权限、配备比例、合同管理、退休人员聘用、退出情形等八个章节12条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提升社区工作者规范化管理水平。正在对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进行优化,待征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履行会签和印发程序。
2.将《沈阳市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融入到星级社区创建指标体系中,已形成星级社区评价指标框架,正在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细化。
正常推进
进一步精减“全市通办”办理要件,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着力实现民政事项“零要件”办理。推进基层治理平台建设。
1.在民政领域21个服务事项中选取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10个事项进行先行先试,对涉及的53个办理要件进行全面精减,已完成精减要件27个,精减比例为50.9%。
2.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高龄补贴事项“政策找人”,已通过全市通办共推送符合高龄补贴发放政策老人507人。
3.会同市房产局到和平区等6个区开展住房保障业务“全市通办”工作培训,参训人员共计283人,现场解答问题42个。
4.已组织833个社区完成5011个网格、55851栋楼的绘制工作,装入37.3万户、474.3万名居民信息,并通过数据共享和比对,已为18.6万名“空挂户”人员和2.2万名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员、1.2万名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等特殊群体设置标签。
正常推进
开展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工作。1.研究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评估办法,以“社区治理共创工坊”为主题,举办第三期社区工作者沙龙,共同探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支持路径、目标、瓶颈等问题。
2.全市选取24个社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引入8家社会组织188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进驻试点社区开展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活动和服务300余件次,受益群众达到1.5万余户、6万人次。           
3.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开展社区运行和服务机构创新试点社区运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正常推进
结合区域人口、管理负荷等实际,研究对社区管理范围进行调整。
赴厦门、郑州、上海等地区考察社区管理经验,向其他副省级城市学习借鉴,深入分析我市社区管理实际情况,梳理统计全市社区管辖面积、户数人口规模、工作力量配备、服务设施面积等基础数据信息,正在研究社区调整意见。
正常推进
切实将人、财、物等各方面资源力量向社区倾斜。1.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成员,指导各区、县(市)有序开展村(居)民小组长推选,补齐城乡社区人员力量。
2.下发《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将社区工作者招录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市),指导各地区于6月底前完成社区招聘工作。
正常推进
制定出台《市民政局关于缩小民政领域城乡差距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促进民政领域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5月8日,正式出台《关于印发沈阳市民政领域缩小城乡差距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沈民〔2021〕19号),指导各地区利用3年时间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逐年拉近、农村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工作效能全面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优化,城乡民政事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正常推进
205 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保达到省民政厅规定的提标幅度要求。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对于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标所需资金进行测算,待省政府正式下发提标文件后,将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标准最终确定我市提标幅度。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民政领域缩小城乡差距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沈民〔2021〕19号)文件精神,将加大农村保障标准提高幅度,进一步缩小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差距。正常推进
206关爱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改善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设施条件。进一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育标准,集中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5%和7%以上。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1.印发《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转发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沈民〔2021〕4号),指导各区、县(市)民政局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应保尽保。
2.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商,确定孤儿养育标准提标幅度,完成所需资金测算。 
正常推进
依托金民工程系统,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保障对象的信息化动态管理。所有保障对象100%录入系统,每季度更新1次数据。1.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春节前集中摸排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具体情况,包括儿童和监护人的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父母的务工地点、联系方式以及生活中的困难、需求等基本信息;春节期间,至少每三天上门了解生活情况,每天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聊天等方式与留守儿童家庭保持联系,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提供帮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2.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转发民政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导区、县(市)民政局和市儿童福利院抓好落实。
正常推进
修缮市救助站外倾斜围墙100米,保障救助对象及行人过路安全。筹措资金压缩公用经费资金,挤出资金用于修缮围墙,组织采购询价,编制设计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报告和预算审核报告。正常推进
修缮救助人员生活区域供暖设施,更换、新增安全暖气片64片。         筹措资金压缩公用经费资金,挤出资金用于暖气设施更换,审批费用支出单,组织采购询价。采购暖气设施,为节省人工开支,组织救助站职工自主更换暖气片。正常推进
更换养员房间家具(床、床头柜、床垫各70件)。对需要更换家具进行规划统计,做好改造计划。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设施更换工作,拟于近期正式启动。正常推进
实施楼内适老化设施改造(增设350延长米双排扶手)。对需要改造的设施进行规划统计,做好改造计划。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设施改造工作,拟于近期正式启动。正常推进
改造房屋设施(地热、房间门、墙面、卫生间、呼叫器、强电弱电)。对需要改造的设施进行规划统计,做好改造计划。与供暖公司对接,对光荣楼供暖外管道进行实地勘验,拟于近期启动外管道改造工程。正常推进
207保障残疾人等群体权益。印发《沈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暂行)》,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数据比对机制。(市民政局)1.5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数据比对机制,督促区县及时使用系统功能进行发放数据比对,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 
正常推进
及时受理办结中国残联信访系统、辽宁省民心网、辽宁信访信息系统、12345沈阳市民热线交办的信访事项(市残疾人联合会)。及时受理办结中国残联信访系统14件、辽宁省民心网7件、辽宁信访信息系统3件、12345沈阳市民热线12件,总计36件,受理率、办结率均为100%。正常推进
完成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重点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市残疾人联合会)。完成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四进五宣”普法专题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场次。正常推进
208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发展普惠型、互助性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在100个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各地区完成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完成承接主体招标、上门服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沈阳养老APP测试等准备工作,总计培训403人,全力确保上门服务人员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制式标准、礼仪规范、周到细致的服务。先后召开4场动员座谈会,就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有关工作听取区民政、试点社区和承接主体意见建议,指导各区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样的试点政策宣传工作,目前,9个区已启动服务对象资格申报工作。正常推进
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在加快推进2020年670余户适老化改造项目收尾的基础上,挑选典型改造家庭拍摄影像,为开展年适老化改造宣传工作搜集媒体宣传素材。同时,做好制定2021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相关准备,针对去年改造实践,总结我市城乡家庭适老化改造实际需求,完善2021年政府补贴的的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正常推进
发展普惠型、互助性养老服务。1.全面完成2021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摸底工作,重点对拟申报本年度试点村的老年人口和服务设施分布情况、互助养老服务基础条件等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下发《关于开展我市2021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摸底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涉农地区开展2021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的摸底、推荐工作,并对各区提报的试点村进行审核。
2.加强对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的调度督导,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与相关区民政局组成联合督导组,逐个点位排查问题。市区两级民政局主要领导先后7次对皇姑区、浑南区、沈河区、铁西区部分项目点位开展现场办公,协调项目所在地区政府、供电公司、水务集团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帮助项目承接企业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下水改造难、周边居民意见大、水费陈欠、卫生间使用区域划分、消防用水等问题,协力推进普惠养老项目建设加快开展。
正常推进
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年底前达到55%。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4月22日-23日,光大第一养老总裁席剑涛、邹岩受邀赴沈考察沈阳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与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就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实现转型升级和开展公建民营可行性作了深入交流,先后赴浑南区、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沈北新区实地调研当地公办敬老院基本情况,与各地区政府及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就下一步合作推进公建民营改革进行磋商,基本达成合作意向。5月21日、22日,市民政局派出三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13个区县42家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暗访检查,确保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及省、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落细。正常推进
226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两邻”要求,不断强化居民自治、居民互助的新型邻里关系。形成《关于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21〕14号),按照“培育点、连好线、拓展面、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完成70个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示范社区选取工作。试点社区通过入户、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梳理居民需求,设计邻里互助项目,有序推进践行“两邻”理念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截至目前,各试点社区已收集居民需求716条,启动邻里互助项目116个,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和居民骨干参与社区治理的活力也得到有效激发。筹备召开践行“两邻”理念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
正常推进
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采取实地参与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修订《沈阳市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意见(试行)》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指导社区深入开展社区协商,全市社区围绕环境卫生、治安管理、文化建设、物业管理、供暖服务等方面问题,收集和接待群众反映建议、问题等2100余条次,有效解决小区道路、上下水、噪声扰民、管网改造等百姓“烦心事”820余件,提升了居民幸福感和满意率。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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