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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时间:2020-07-3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序号

目标任务

总体工作进展及7月份进展

1 

73.推进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

    目前,省下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资金669.6万元已经下拨至皇姑区、浑南区;皇姑区8个项目中,已建成1个,正在建设5个;浑南区8个项目中正在建设3个。其余未开工点位均已完成招商,近期将陆续开工。

2 

142.全面推开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1.总体进展:联合市营商局、市房产局等7个部门对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四轮联调联测,进一步完善了平台功能。对纳入“全市通办”的115个服务事项建立统一通办标准,编辑形成《社区服务标准化工作手册(全市通办事项篇)》,设计制作全市统一的事项清单展示板和折页宣传册并发放到社区。制作“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操作视频,社区工作者线上学习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深入13个区县实地开展“全市通办”业务培训,受训人员2317人次。7月1日起在全市社区正式推行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以局党组名义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并获得张雷书记、有为市长、晓东副书记、郑滨副市长的批示。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沈阳日报、沈阳电视台等媒体对我市“全市通办”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积极筹备基层治理服务管理平台申报立项工作。

2.当月进展:7月1日起在全市社区正式推行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截至目前,全市社区通过“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居民服务事项23.9万件次,其中跨区域办理357件次,比对数据9.6万条次,减少重复要件4.5万个。安排技术人员走访社区28个,线上线下解答社区各类问题2016件次,解决技术问题1434个。积极筹备基层治理服务管理平台申报立项工作,推进“全市通办”与基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

3 

184.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1.指导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对提标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从7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对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审批,对已经在册的低保对象重新核算,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 按照国家、省要求部署,2020年7月起,提高了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实现了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相统一,城市分散供养标准达到1105元,农村分散供养标准达到820元。

4 

195.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300个。

 

    7月15-16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民政局组成4个督查调研组,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共计实地查看点位36个。截至目前,全市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106个。

 

5 

17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服务质量。

    1.重点支持普惠养老城企联动合作项目。一是成功争取到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56万元,用于支持一期项目建设。目前,一期合作项目已有9个正式开工建设,其他点位也将于近期陆续进场施工。二是协调解决二期50个合作项目选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7月17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利同志组织4个督查调研组全体成员、中国健康养老集团沈阳公司负责人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确认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和二期项目申报入库具体流程细节。计划7月底前将选址情况提报发改部门,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

2.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经验。目前,109个村共计545万元的试点资金已经拨付至相关区、县(市)民政局。依托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监管系统,试点村将资金使用情况实时上传平台,每月上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3.出台《沈阳市2020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及责任分工,组织各地区制定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质量提升工作。

 

6 

175.完善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召开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对2019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7月23日,对各区、县(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和街道(乡镇)儿童督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

188.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总体进展:强化社区治理顶层设计,加快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当月进展:目前相关区民政、财政部门已就资金使用方向达成一致意见,即将启动招投标程序。我市“三社联动”工作得到省民政厅督导组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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