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民政局门户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时间:2020-06-3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序号

目标任务

总体工作进展及6月份进展

1 

73.推进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

总体进展:按照《省民政厅 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0〕6号)要求,指导浑南区、皇姑区制定工作方案,有序开展项目建设,提前完成了省、市绩效考核要求的半年节点任务。

6月份进展:采取互检互查的形式,对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及建设情况、试点地区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实施方案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目前,皇姑区、浑南区已全面完成了16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及招商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前完成了省、市绩效考核要求的半年节点任务。

2 

142.全面推开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总体进展:完成“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开发,并对系统进行界面改版和功能升级。会同各业务部门先后进行四轮“联调联测”,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通办”业务培训,首批115个事项在931个社区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以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165050件次,其中异地办理338件次。采用信息比对、数据下沉、办理结果共享等精细化设计,减少重复要件数量38879个;通过实时查询公安户籍、社会救助、残疾人、殡葬、孤儿、工伤、养老等数据库,累计比对业务数据9.1万条,堵住人为干预的漏洞,避免人工操作的偏差。疫情防控期间,减少社区统计报表约5.58万份次,有效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

6月份进展:会同各业务部门完成第四轮“联调联测”,累计发现并解决系统问题21个。由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先后13次深入基层,对各区、县(市)民政局、街道(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和骨干社区工作者共计2106人开展线下培训;组织全市9962名社区工作者通过“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线上视频培训,社区工作者线上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 

184.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总体进展: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及时就提标工作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沟通协调,共同起草完成了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9日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15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7号),城市低保标准月提高30元,从每人每月6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15元,提高4.38%;农村低保标准月提高30元,从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提高6.25%。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月提高175元,从每人每月655元提高到820元,提高25.19%,新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6月份进展:向社会公布规定新制定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向各地区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区县按时保质保量做好调标工作。

4 

195.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300个。

总体进展:在全面完成10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选址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区正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预计到6月30日,能完成12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5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改造工作。

6月份进展:6月1日中国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庆良一行到沈阳,在市民政局副局长徐阳的陪同下,先后前往皇姑区、辽中区实地踏查合作项目点位,并与当地政府领导座谈,要求中康养沈阳公司积极配合各区,创造条件推动项目尽快施工,抢回工程进度。6月17日下午,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局长于久元组织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督导调度市内9区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各相关区主管区长、民政局局长参会并作详细汇报。与5月末统计设施建设进展相比,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月份新增完成建设6个、开工建设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6月份新增运营13个、完成建设64个、开工建设6个。

5 

17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服务质量。

总体进展:目前,一期合作项目已有8个正式开工建设,其他点位也将于近期陆续进场施工,预计6月底前有2个点位能够完成建设。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资金已经拨付至各区、县(市),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启动养老机构运行情况绩效评价评估机构招标和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承接构招标两项招标工作,通过加强第三方监管的方式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质量。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

6月份进展:一是督促各区尽快对接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实地踏勘需更换点位,并于6月19日前敲定2020年合作点位最终选址,为下一步签订协议和录入养老服务骨干网项目库做好准备。二是积极促成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法库县政府签订共建“乐龄陪伴基地”合作协议,投入50万元在李祥堡村、关屯村建设试点项目,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助餐、助浴、文体娱乐、养生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拨付到位,计划6月末竣工投入使用。三是全面启动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组织各区、县(市)将全市247家养老机构、260家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9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信息录入平台,实现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动态监管,并将我市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监控视频接入平台,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能够实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6 

175.完善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总体进展:印发《关于转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民发〔2020〕1号),并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要求;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根据《关于转发辽宁省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民〔2019〕109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保障待遇;疫情发生后,为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民政局先后引发了《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期间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8个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做好特殊儿童在疫情期间的兜底保障和临时监护等工作。

6月份进展:开展孤儿六一慰问活动。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走访慰问孤残儿童活动的通知》(沈民办发〔2019〕26号),要求各区、县(市)民政局、市儿童福利院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好孤残儿童六一慰问活动,全市共发放慰问金49.6万元;稳步推进“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工作。制发《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办发〔2020〕8号),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目前,已重新梳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困境儿童等错误信息1328条,并重新录入系统,逐步建立完整的“三留守” 台账信息。

 

7 

188.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总体进展:强化社区治理顶层设计,加快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6月份进展:1.贯彻落实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以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名义印发《关于推进社区减负回归自治功能本位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全市开展星级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社区治理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将《社区治理优秀案例汇编》发放到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民政局、各社区,形成营造全市社区知先进、学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扎实开展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扩面。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主动与市财政局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试点资金拨付程序和使用办法,指导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沈北新区等7个试点地区的民政局、财政局联合确认试点社区并提报书面请示。目前,皇姑区7个试点社区已召开专家论证会,收集专家意见建议11条,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


版权所有:沈阳市民政局|网站地图|维护制作:沈阳市民政局 辽ICP备10016557号
联系电话:024—23468801 网站识别码:2101000054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79
沈阳市民政局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4-23468801
Copyright(c)shenyang civil affairs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