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目标任务 | 总体工作进展及5月份进展 |
1 | 73.推进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 | 总体进展:按照《省民政厅 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0〕6号)要求,指导浑南区、皇姑区制定工作方案,有序开展项目建设。 5月份进展:下发《关于开展推进省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指导皇姑区、浑南区民政局对照省《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对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及建设情况进行互检互查。 |
2 | 142.全面推开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 总体进展:完成“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开发,并对系统进行界面改版和功能升级。会同各业务部门先后进行三轮“联调联测”,以视频录制方式完成社区工作者线上业务培训,首批115个事项在931个社区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以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144000件次,居民群众办事时间平均节约20%以上。基于“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研发的沈阳市重点人群排查管理系统运行平稳,已登记42.57万名重点人员的1062.5余万项信息。 |
3 | 184.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 总体进展:一是科学测算提标幅度和资金需求,提前与财政部门做好沟通和对接,及时调整低保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预算,为提标工作顺利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二是及时制定提标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积极沟通协调,共同起草完成了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9日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月份进展:5月15日印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7号),规定新制定的城乡低保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对各地区进行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做好调标工作。 |
4 | 195.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300个。 | 总体进展:在全面完成10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选址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区正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招商和建设。目前,10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4个完成建设、85个完成招商、11个正在招商;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有3个已经运营、4个完成建设、101个完成招商、192个正在招商。 5月份进展:4月下旬,市民政局对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选址情况进行了抽检,针对部分点位信息不实的问题,督促相关地区立即整改。继续采取日跟踪、周汇总、月调度和现场督查等形式,对各地区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
5 | 17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服务质量。 | 总体进展:市民政局通过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加强统筹设计,重点推进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合作项目,目前一期合作项目已有4个点位开工,二期合作项目选址工作已经完成。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资金已经拨付至各区、县(市),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启动养老机构运行情况绩效评价评估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承接机构招标两项招标工作,通过加强第三方监管的方式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质量。 5月份进展:一是印发《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采取提前拨付补贴资金、阶段性提高补贴标准等八项措施帮助养老服务机构渡过难关。二是加强对普惠养老城企联动合作项目调度督导。5月3日,市民政局徐阳副局长带队,到楠山有约文大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节日安全生产检查,现场督导施工进展。三是指导各地区按照《关于开展我市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试点任务,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法库县政府签订了共建“乐龄陪伴基地”合作协议,正式启动“乐龄陪伴——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程”试点工作。 |
6 | 175.完善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 总体进展:印发《关于转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民发〔2020〕1号),并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要求;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根据《关于转发辽宁省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民〔2019〕109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保障待遇;疫情发生后,为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民政局先后印发《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期间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8个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做好特殊儿童在疫情期间的兜底保障和临时监护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与市教育局联合制发了《市民政局市教育局转发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复学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根据民政部、省厅文件要求,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专项行动。 5月份进展:对照实际行政区划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数量,配齐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
7 | 188.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 总体进展:强化社区治理顶层设计,加快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5月份进展:1.召开市社工委(扩大)会议。5月20日,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在市委市政府会议楼220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市委副书记、市社工委主任刘晓东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市委组织部部长刘桂香、市委宣传部部长于振明、市委政法委书记宋诚参加会议。副市长王广生作社区治理工作报告。2.有序推进社区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指导各地区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沈民办发〔2020〕4号),做好招投标相关工作。择优选取沈河、皇姑、大东、浑南等地区的4个社区向省民政厅申报“三社联动”试点单位,按照阶段任务安排推进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