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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1-3月)
时间:2020-03-3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序号

目标任务

进展情况及一季度预计完成情况

1 

推进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

按照《省民政厅   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0〕6号)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地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经遴选,拟推荐皇姑区、浑南区申报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目前,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已经提交省民政厅。待试点项目通过专家组审核并公示后,市民政局将按照相关工作部署,组织试点地区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相关标准推进项目建设,并配合省民政厅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试点任务顺利推进。

2 

全面推开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积极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优化平台功能,基于“全市通办”开发的沈阳市重点人群排查管理系统运行平稳,已登记38.4万名重点人员的970余万项信息。各区、县(市)“全市通办”标准化硬件设备已全部配备到位。完成“全市通办”管理服务平台界面改版和功能升级,正在加快推进人员培训等工作,全力保障4月底前全面推行。

 

3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按照年初计划,目前还未开展提标工作。

4 

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300个。

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县(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挖掘可利用资源,并采取周报形式督促各地区反馈设施选址进展情况,目前,全市已完成93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选址,预计3月底前全面完成选址工作。

5 

17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服务质量。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起草《沈阳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初稿,待省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后,结合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重点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合作项目。督促各相关区加强调度协调,积极配合中国健康养老集团研究解决房屋产权、物业交接等问题,3月底前要完成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合作的一期16个项目的签约,并力争开工。目前浑南区、沈北新区已完成签约,其他地区也在加快进行实地验点。积极配合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加快完成2020年50个项目选址及实地验点工作。三是扩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下发《关于申报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通知》,组织各区、县(市)在每个具有行政村的乡镇(街道)选择一个村开展试点,每个村拨款5万元,用于支持试点村建立老年人信息台账、落实老年人关爱机制、建立基层老年协会或村民互助服务组织、为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等,持续提升农村居家养老综合服务水平。目前,各地区已上报了109个试点村。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抓紧时间起草工作方案,3月底前上报市民政局。四是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服务质量。一方面,以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为契机,按照国家提出的“六助”要求,在参考宁波等地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其中包含理发、助浴、助餐、助洁、助行、助医、助急、日间托养、起居照料等16个服务项目,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养老服务设施现有功能,待进一步研究论证后与《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一并印发。另一方面,启动养老机构运行情况绩效评价评估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承接构、养老机构责任险和养老服务设施公众责任险投保公司三项招标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保障水平。目前,市民政局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

6 

175.完善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1月份正式印发了《关于转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民发〔2020〕1号),并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要求。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根据《关于转发辽宁省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民〔2019〕109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保障待遇。

 疫情发生后,为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的紧急通知>通知》等8个文件, 要求做好特殊儿童在疫情期间的兜底保障和临时监护等工作。指导各区、县(市)民政局,依托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等基层力量通过电话、上门以及与卫生、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迅速摸清本辖区内特殊儿童基本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做好临时分类照料。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市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防疫工作,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对象的健康安全。截至目前,全市1家儿童福利机构、7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发生疫情感染事件。

7 

188.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有序推进社区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出台并下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沈民办发〔2020〕4号),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从全市选取24个社区作为试点社区开展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并着手准备启动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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