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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导则(试行)的通知(2024/07/03)
时间:2024-07-0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各区、县(市)民政局:

现将《沈阳市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沈阳市民政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导则

(试行)

为贯彻《“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品质养老”民生工程的工作部署,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建强街道(乡镇)“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打通小区服务“最后一米”,不断织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沈阳特色的“区、街道(乡镇)、社区、小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现制定行动导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按照“一刻钟”养老服务半径,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推动实现“区、县(市)有机构、街道(乡镇)有“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有养老服务站、小区有点的四级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区、县(市)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

1.目标:每个区、县(市)至少有1所以失能失智照护为主的养老机构。

2.功能:为辖区内有集中照护需求的特困、低保以及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卧床护理和失智专业照护等专业化服务。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打开围墙,提供助餐、助洁、娱乐等延伸服务。

3.路径:通过对养老机构的改造,增加养老机构失能、失智服务功能,使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卧床护理和失智专业照护等专业化服务。

4.医疗:一是深化医疗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取得医疗资质的审批环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内部改扩建医疗机构、开设诊所、卫生室等,面向机构入住养员及周边老年人开展疾病诊疗、慢病管理、失能失智预防干预、康复训练、应急救护等助医服务;鼓励民营医院开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医院和养老服务机构之间更加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二是构建“互联网+医疗护理”模式。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机构老年人可通过护理人员将健康方面的需求在线上进行咨询,能够在线上解决的线上解决,需要线下医治的,医生到机构为老人治疗。

(二)街道(乡镇)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

1.目标:2024年,全市培育2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城市街道全覆盖,涉农街道开展“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试点工作,涉农区至少选择一个街道建成1所“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2025年,对已有的2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增加老年人需求服务事项,提升服务质量,涉农街道“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达到50%;2026年,培育“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300个,涉农街道“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全覆盖。

2.功能:“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服务半径辐射周边3-5个社区(村),设置全托、日托、助餐、康复等功能用房,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日托、上门服务、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等服务,集生活照料、精神关爱、康复护理、辅具租赁服务事项,满足老年人代购代缴、陪诊就医等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能为周边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小区服务点提供工作指导和业务辐射。

3.路径:一是培育已有的未设长照床位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升级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二是通过投资新建、利用闲置房产改造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三是将养老机构功能延伸,打造“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将食堂、浴室、娱乐、康复等设施资源向周边老人开放。四是利用农村敬老院闲置资源、现有的乡镇或村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厂房等设施资源,改造提升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

4.医疗:一是“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应与所在辖区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签署助医服务协议。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慢病用药指导、心理咨询、常规健康检查等公共卫生服务;发挥农村卫生所(站)的作用,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送药等服务。二是构建“互联网+医疗护理”模式。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机构老年人可通过护理人员将健康方面的需求在线上进行咨询,能够在线上解决的线上解决,需要线下医治的,医生到机构为老人治疗。

(三)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站

1.目标:2024年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全覆盖;2024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2026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2.功能: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文体活动等服务,满足社区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3.路径:一是盘活已有闲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招选有能力的企业承接运营,开展日间照料、助餐、文体活动等服务。二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开辟养老服务专区,利用公共空间开展老年人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三是在社区配建老年大学、护理站、老年助餐点等,不断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四是利用农村互助幸福院、现有的村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和活动场所。

4.医疗:一是社区养老服务站里可设“健康小屋”。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免费测量血压、血糖甚至评测精神压力等健康指标,这些数据通过互联网传到大医院的信息平台后,可永久储存,居民也可获得大医院医生提供的在线健康评测和健康指导等。二是实施家庭医生签约行动。开展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及时为老年人提供陪诊咨询、用药指导、慢病管理等服务,满足老年人“足不出户”的就医需求。到2024年底,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达到70%。

(四)小区推动建设养老服务点

1.目标:2024年等级物业小区养老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2025年等级物业小区养老服务点覆盖率达到100%。

2.功能: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提供养老服务资源等服务。

3.路径:一是在等级物业小区推动“物业+养老”服务,依托物业用房、业主会所或其他物业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养老服务点。二是在等级物业小区文化长廊、休息亭、居民协商议事大厅等,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等,确保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链接到养老服务资源,每个等级物业小区均应设置养老服务点,并组织物业、家政等工作人员参加养老服务基本政策、服务技能培训,发挥点长、楼长、单元长和物业管家作用,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相关养老服务或政策咨询,开展群众服务需求调查。三是在老年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养老服务专区,公示养老管家信息和养老服务资源等内容。

4.医疗:一是养老服务点应设立助医公示栏。在小区(村)居民进出主要通道、活动场所设立助医公示栏,公示周边15分钟生活服务圈内的医疗服务、药房等助医资源,让小区(村)居住的老年人能够知晓周边医疗服务项目。二是养老服务点应配备“医疗急救箱”。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及时救助。三是开展老年人健康宣传。组织老年人群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核心信息发放、小视频推送等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传播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心理和肠道疾病的干预知识和技能,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养老服务工作体系和机制,健全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有效整合养老服务设施资源,确保四级养老服务体系保质保量建设完成。

(二)落实配建标准。严格执行《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科学布局,在确保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房“四同步”原则的同时,推动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缺口。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各地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已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验收检查,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效能,让有不同层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文件链接:沈民发〔2024〕20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四级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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