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2023/08/24)
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新修订的《沈阳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2019年12月30日印发的《沈阳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同时废止。
沈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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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新修订的《沈阳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2019年12月30日印发的《沈阳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同时废止。
沈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