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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沈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2/22)
时间:2022-02-22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各区、县(市)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现将《2022年沈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沈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开展

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有效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及社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关于民政部门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沈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要求,紧紧围绕践行“两邻”理念,以满足社会需求、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协同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项目范围

1.助残助困类。主要包括残疾人救助、康复、社会融入、身心发展类项目;贫困、特殊家庭支持服务类项目。

2.妇女儿童关爱类。主要包括特殊儿童、困境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成长、支持、帮扶类项目;弱势女性维权、解困、就业支持类项目。

3.社区服务类。主要包括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邻里互助、心理咨询、矛盾调处、特殊群体融入社区类项目。

4.健康关爱类。主要包括为困难群众提供健康检查、义诊筛查咨询、老年健康服务类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营养膳食、慢病综合防治等卫生健康知识普及类项目。

5.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类。主要包括“邻里守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社区协商活动、“共创平安”社区治理活动和“文化铸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公益性、互助性服务类项目。

6.其他公益类。主要包括为城乡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等领域提供资助的公益服务类项目;以及其他有助于弘扬传统文化、宣传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类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已取得市、区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且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其中,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类项目的承接主体应为各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承接申报项目相关的设施、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在申报前一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参加最近一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六)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七)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同一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个;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本届公益创投项目采取“电子版材料申报+纸质版材料报送”方式申请

1.电子版材料申报:登陆沈阳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shenyang.gov.cn/)下载电子项目申报书和预算表,项目名称为“服务领域+社会组织+项目”,并将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发送至邮箱sy23474741@163.com;

2.纸质版材料申报:将项目申请材料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第三方承办单位。

(二)申报公益创投项目所需材料清单

1.沈阳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和项目预算表(需加盖公章) ;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简历及项目工作人员的名册(附资质证书);

4.党组织建设情况、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自筹或配套资金承诺书等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资金支持

本次公益创投安排福彩公益金30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及支付项目评审费、中末期评估费。具体资金分配情况将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予以确定,其中每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6万元。

六、组织实施

市民政局作为主办单位,负责制定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承办单位,按照市民政局的指导组织开展项目评选、跟踪管理、评估考核和媒体宣传等工作。各区(县、市)民政局、街道(乡镇)作为协办单位,负责动员和指导本辖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并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项目征集(2022年2月22日-3月31日)

由市民政局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和社区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益创投方案,征集公益创投项目。有参与意向的社会组织,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按要求提报申报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材料不全的视为未申报成功,自动放弃申报资格,责任自负。

(二)项目评审(2022年4月1日-4月30日)

1.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市民政局分管局领导,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评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并负责疑难问题处理、投诉举报复核等工作。

2.成立评审小组。根据项目类别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统一建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由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慈善社工等领域专业人士组成。参与评审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分组,组成评审小组。每个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成员4-6名(市民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可派1-2名人员参加评审,但不得担任组长)。评审小组负责按照统一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分。

3.开展资格预审。由第三方承办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基本材料进行预审,重点审查材料是否完整、业务范围与申报项目是否契合。

4.进行现场评审。由第三方承办单位负责组织现场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现场展示和答辩情况,结合申报材料质量,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分。

5.确定创投项目。同一类型项目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经过评审委员会终审后,将确定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名单在沈阳市民政局官网、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市民政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项目实施(2022年5月1日—12月20日)

1.签订项目合同。由市民政局与项目承接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并拨付项目总金额的50%。

2.督促项目实施。由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状态、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项目按申报承诺有效落实。第三方承办单位负责及时收集相关影音素材,建立宣传档案资料库,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简报,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3.组织中期和末期评估。项目承接单位应分别于项目实施进度的1/2和项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承办单位提交项目实施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项目成果展示资料等。由第三方承办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民政局。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核拨项目总金额的35%,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15%。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对提高社会组织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推动公益创投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公益创投项目的开展背景、现实意义和社会效益,积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踊跃参与申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益创投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资源,提升水平。全市各社会组织要主动参与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项目主题,整合社会资源,为居民群众提供多元化、高质量公共服务。同时,以参与公益创投项目为契机,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附件:1.沈阳市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沈阳市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


文件链接:沈民发〔2022〕6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沈阳市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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