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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市妇联关于印发加强全市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21/07/30)
时间:2021-07-3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各区、县(市)民政局、妇联:

现将《市民政局市妇联关于加强全市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民政局 市妇联关于加强全市新时代

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99号),加快推进我市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增进婚姻幸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实施民法典,以婚前教育、离婚辅导和培育文明向上的婚姻家庭文化为着力点,持续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推动传统优秀家庭文化与现代家庭文明的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市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服务场所逐步完善,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切实形成全社会共筑美满婚姻、幸福家庭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服务场所建设

要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各地婚姻登记处普遍设置独立的结婚颁证大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有条件的地区可分别设置中、西式两个颁证大厅;农村地区按要求进一步改善婚姻登记场所条件,至少设置一个结婚颁证厅和一个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要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各地婚姻登记处要利用现有条件,在婚姻登记场所内增加婚姻文化宣传内容。新搬迁改造的婚姻登记处,要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长廊,弘扬社会主义婚姻文明新风。

(二)积极探索开展婚前辅导教育

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婚前辅导教育工作,切实加大婚前辅导教育宣传力度。举办婚姻教育课堂,指导婚姻当事人提前掌握家庭经营、科学育儿等方面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婚姻家庭观念,培育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制作形式多样的婚前辅导教育宣传资料,在婚姻登记大厅通过宣传栏、视频、免费赠阅等方式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沟通技巧、家庭发展规划等,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发制作辅导教育宣传专题片,在宣教室滚动播放,供婚姻当事人现场集中观看,帮助其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积极引导广大青年树立重感情、重人品的婚恋观,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和婚嫁大操大办的不良习俗,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前辅导教育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前辅导教育的覆盖面。

(三)着力提升结婚颁证服务水平

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免费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专业化的颁证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个性化颁证服务,供婚姻当事人选择,满足不同需求。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增强婚姻登记仪式感和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感。积极推广人性化的颁证服务,设计文化内涵丰富又具地方特色的颁证词,鼓励婚姻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营造温馨和谐、幸福完美的婚姻登记氛围。建立特邀嘉宾颁证制度,邀请政府领导、道德模范、金婚夫妇等担任颁证师,定期或不定期举行集体颁证仪式,提升颁证仪式的教育纪念意义。

(四)持续开展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

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普遍开展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服务,严格执行离婚冷静期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整合民政、妇联等资源,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家庭教育、纠纷调解等服务。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尽可能劝和离婚当事人,有效减少冲动离婚、草率离婚等情况的发生,降低离婚率,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探索“互联网”服务模式,开展婚姻家庭“云辅导”,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支持开展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开展面向社区的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生活减压等预防性专业服务。推动辅导工作关口前移、资源下沉,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传递健康的婚姻家庭理念,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

(五)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姻家庭文化

推广体现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有条件的地区每年要组织一次集体婚礼或者慈善婚礼,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通过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大力选树、宣传优秀家庭典型,借助和运用现代媒体、城乡社区等平台,广泛宣传传统优秀文化,弘扬时代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立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依托城乡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支持服务,依托微信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传授科学教育知识,帮助广大家长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把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和婚俗改革试点内容,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工作创新

各地要统筹考虑群众基本服务需求和多样化服务需要,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点,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招募使用志愿者,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要密切配合,科学谋划本地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推进步骤,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切实构建多元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文件链接:沈民发〔2021〕23号市民政局 市妇联关于印发加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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