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要求,为进一步惠民生、促消费,更好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市民政局公开征集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参与服务机构。经机构申报、区县(市)民政局审核等程序,拟认定辽宁银发老龄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社区服务中心养老院等142家服务机构为第一批参与服务企业。
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截至2025年8月20日24:00。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民政局养老保障和促进监管处、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市民政局养老保障和促进监管处,23474364
市民政局机关纪委,23468937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城新大厦2号楼
附件:沈阳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参与服务机构名单
沈阳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沈阳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参与服务机构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