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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政局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公告(2025/06/30)
时间:2025-06-3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辽宁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辽财非〔2015〕239号)和《沈阳市民政系统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沈民发〔2023〕14号)有关规定,沈阳市民政局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如下。

2024年,市民政局接收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551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74万元,省福利彩票公益金4077.65万元,市福利彩票公益金8413.89万元,共计14316.54万元,分别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0931.52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1178.8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5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1651.22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853万元

1.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智慧消防监管系统建设项目479.8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守住老年人生命红线,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智能化安防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构建智慧消防监管系统。

项目完成情况:全市342家养老服务机构全部安装智慧监管系统设备,有效提升了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合同总价784.15万,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前期40%款项314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杜家增,23474364

2.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373.2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对全市困难群体老年人开展免费的能力评估。

项目完成情况:各地区已完成评估人群摸底登记和能力评估机构招标工作,目前已完成评估1.32万人。目前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各地区将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23474364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143万元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9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要求,对已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项目完成情况:市民政局结合上年度结转资金和助学儿童人数情况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并及时下达到各区、县(市)。2024年1月起,为全市符合条件的90名孤儿发放助学金90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和平区民政局

张安琪

18698802001

沈北新区民政局

刘爱

15048350722

沈河区民政局

罗宪军

18640482911

苏家屯区民政局

于金洋

15840576331

铁西区民政局

布华林

15998850492

辽中区民政局

曹水晗

13609883426

皇姑区民政局

刘莉

13940376330

新民市民政局

刘帅

18540236950

大东区民政局

任以琳

18202472264

康平县民政局

朱广顺

13130242588

浑南区民政局

王悦

15524405920

法库县民政局

刘梦尧

13889242326

于洪区民政局

柯冠宇

13470473464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姜苡涵

18842442522

2.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市儿童福利院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度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预算25万元,截至目前支出13.40万元,用于住院治疗20人次,门诊治疗82人次,辅具器具2人次,体检86人次,剩余额度将在2025年继续使用,预计在项目期满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王雪,86000932

3.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备设施配置项目28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市儿童福利院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购置设施设备。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为未保中心购置设施设备,无结余。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钱岩,89340296

(三)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55万元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55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支持沈阳市30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1个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心)和1个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项目完成情况:在13个区县选定了30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社区,其中,和平区3个、沈河区3个、皇姑区5个、铁西区6个、浑南区4个、苏家屯区1个、沈北新区2个、康平县1个,辽中区1个,大东区1个,于洪区1个,法库县1个,新民市1个,共拨付资金195万元;1个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心),拨付资金60万元;1个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拨付资金30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各地区将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肖海,23464928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74万元

老年人助餐经费27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

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已下达各区县(市),由各地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助餐点申报,目前共122家助餐点申报项目资金,正在开展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崔梦,23474364

三、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207.6万元

1.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补助项目1379.1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3〕4号)及《关于印发沈阳市民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民〔2018〕174号)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经各区、县(市)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共177家,补贴核定床次87676张次,已向相关地区拨付省福彩公益金1379.1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秦晓东,23474364

2.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补助项目207.2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贴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减低运营风险,减轻运营压力。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投保养老服务机构共302家,投保床位36882张,保费标准每床80元,市级财政对投保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参保保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保险费补助合计236.04万元,其中省福彩公益金207.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秦晓东,23474364

3.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项目40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2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项目完成情况:组织各地区加快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目前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各地区将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23474364

4.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项目47.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19〕65号)要求,由指定机构为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常年病人、精神病患者提供托管服务,每托管1人,每月补助400元。

项目完成情况:已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7.4万元全部拨付至相关地区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秦晓东,23474364

5.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奖补项目2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类毕业生发放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

项目完成情况:沈阳市2024年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资金共81.2万元,其中省福彩公益金24万元,已完成拨付工作,相关资金已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23474364

6.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补助项目47.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集中供养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实施能力评估。

项目完成情况:目前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各地区将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23474364

7.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515.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改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条件,切实解决供养服务设施安全问题,2024年,对铁西彰驿中心敬老院和于洪区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完成情况:铁西彰驿中心敬老院和于洪区社会福利院已完成工程验收和资金拨付共计515.4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杜家增,23474364

8.老年助餐服务补助资金587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关于印发“舌尖上的幸福”沈阳市老年人助餐暖心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点发放运营补贴和困难老年人就餐补贴。

项目完成情况:组织各区县(市)民政局对2023年4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助餐点进行了申报。共34个助餐点符合补贴发放要求,涉及补助资金共计124.27元,其中,市补助50%的资金62.13万元已预拨至各区县(市)。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崔梦,23474364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282万元

1.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197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对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期间。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1月起,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97名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197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关东根,23468817

2.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拨付市儿童福利院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预算25万元,截至目前支出13.40万元,用于住院治疗20人次,门诊治疗82人次,辅具器具2人次,体检86人次,剩余额度将在2025年继续使用,预计在项目期满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王雪,86000932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6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拨付市儿童福利院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预算60万元,截至目前支出19.07万元,用于住院治疗25人次,门诊治疗12人次,配置辅助器具1人次,体检144人次,剩余额度将在2025年继续使用,预计在项目期满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王雪,86000932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588.05万元

1.骨灰海葬补助499.8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辽民事函〔2023〕40号)精神,每份骨灰海葬省补贴标准1000元,2024年全市共计完成骨灰撒海5652份。

项目完成情况:按照补贴标准沈阳市已将省福彩公益金499.8万元全部支付给沈阳天路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孙利涛,23468965

2.散葬坟墓迁移项目资金28.2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辽民事函〔2023〕40号)精神,沈阳市民政局会同沈阳市财政局对全市散葬坟墓迁移材料进行审核。每份骨灰500元补贴标准,全市共计迁移骨灰565份,依据补助标准,共计申请补助资金28.25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康平县迁移散葬骨灰68份,申请补助资金3.4万元;浑南区迁移散葬骨灰80份,申请补助资金4万元;沈北新区迁移散葬骨灰415份,申请补助资金20.75万元;辽中区迁移散葬骨灰2份,申请补助资金0.1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孙利涛,23468965

3.婚俗改革试点省级补助项目资金6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婚姻家庭辅导,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项目完成情况:皇姑区50万元,严格按照婚俗改革目标推进实验区的各项工作。2024年全年,累计用于开展婚俗改革相关工作的资金支出达7.83万元,用于婚俗改革杂志制作3.65元,婚俗改革户外登记点建设、婚俗展及主阵地验收等相关费用4.18万元,共计支出7.83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婚俗文化宣传推广、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升、婚俗改革特色活动场地布置及物资采购等关键领域。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将按计划有序推进,预计将于2025年10月前全面完成资金使用。

沈北新区10万元,按照婚俗改革方案推进实验区建设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用于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等5万元,制作宣传片0.8万元,制作宣传板、宣传单、户外颁证点宣传0.261万元,果蔬集体婚礼3.589万元,集体婚礼婚纱装造0.35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无结余。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赵雨生,18640427566

四、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596.92万元

1.高龄老年人补助资金482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规范我市高龄津贴的发放管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

项目完成情况:沈阳市高龄老年人补助资金4824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各区、县(市)。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杜家增,23474364

2.2024年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资金57.2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类毕业生发放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

项目完成情况:沈阳市2024年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资金共81.2万元,其中市级福彩公益金57.2万元,已完成拨付工作,相关资金已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23474364

3.2024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981.06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民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民〔2018〕174号)要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享受建设补贴,建设补贴资金分5年拨付。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向除法库外的12个地区的71家符合发放条件的养老机构拨付当年度建设补贴资金981.06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秦晓东,23474364

4.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9.47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采购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支付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费用核定为19.47万元。剩余资金已收回。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23474364

5.2024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37.3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贴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减低运营风险,减轻运营压力。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投保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共302家,投保床位36882张,保费标准每床80元,市财政对投保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参保保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保险费补助合计236.04万元,其中市福彩公益金28.84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4年投保养老服务机构公众责任险共204家,保费为10.63万元,按照市级给予80%的补助,应拨付市级补贴资金8.5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秦晓东,23474364

6.市社会福利院购买服务岗位补充经费293.8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2020〕69号)规定,市社会福利院需要配备护理人员、炊事员等临时用工人员。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编外用工人员的工资,给养员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和饮食保障。

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资金于2024年全部支付,用于护理人员、炊事员、护士、管理人员等临时用工人员工资。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安晓光,88020778

7.市社会福利院院内东侧道路排水翻建工程5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全院雨排水系统维修改造,主要包括北侧新建排水渠,旧排水渠维修,全院雨水和污水井维修,增加防沉降盖板,散水维修改造,西侧道路新建雨水管线等。院内西侧,北侧,东侧道路扩宽重建。院内给水系统改造升级。北侧倒塌围墙重建,挡土墙加固。

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预算135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55万元,结转80万元2025年继续使用。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安晓光,88020778

8.市社会福利院供养人员经费329.0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沈民发〔2024〕18号)规定,保障市社会福利院供养人员伙食、医疗、服装等基本生活需求。

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调整后预算资金为380万元,2024年根据供养人员的实际需求全年支出329.04万元,剩余50.96万元全部返还财政。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曲全,88020778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753.8万元

1.市儿童福利院消防设施改造资金163.37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市儿童福利院消防系统运行多年,其中外管线地埋部分自2023年开始出现漏水情况,经多次修补效果不明显,消防电控制系统运行多年,老化误报情况严重。为确保全院儿童安全,对市儿童福利院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工,提升市儿童福利院消防安全水平,已全部支出。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贾亮,89340245

2.市儿童福利院购买服务岗位补充经费432.4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的通知》(辽民发〔2020〕39号)的要求,儿童福利机构要按照规定根据在院儿童数量1:1比例配备护理员,我院需配备工作人员146人,扣除院内一线在编人员56人,申请购买服务岗90人。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2024年度共计支出432.45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秦蓉蓉,89340294

3.市儿童福利院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157.98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3〕10号),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支出范围包括孤儿的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保障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儿童基本生活。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冯继红,89343712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1063.17万元

1.公益创投项目资金2.3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沈阳市民政局,重点培育助困助残、为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培育赋能等公益服务类项目。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4月,我局下发了《2024年沈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设计安排,完成了项目征集、前期培训、资格初审、现场评审工作流程。通过公益创投现场评审工作对参评项目进行“多对一”专家评审和指导,有效加强了参评单位的项目策划能力,共支出公益创投现场评审经费2.3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郭猛,23469722

2.海葬补贴资金621.72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全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的通知》(沈民发〔2022〕4号)精神,每份骨灰海葬市级补贴标准1100元,2024年全市共计完成骨灰撒海5652份。

项目完成情况:按照补贴标准沈阳市已将市级补助资金282.6万元全部支付给沈阳天路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给家属发放补贴339.12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孙利涛,23468965

3.爱心广场项目扶持资金29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沈阳爱心广场”公益项目搭建以“扶贫济困、服务社会”为宗旨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会捐助综合性服务平台,在沈阳市实现13个区、县(市)爱心广场全覆盖,形成“市-区”两级联动帮扶体系,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持续举办丰富多样的慈善活动,精准帮扶困难群众,帮助他们早日摆脱困境。

项目完成情况:2025年1月—6月开展活动77场,帮扶人次约6000人,沈阳爱心广场积极开展“新春送温暖 新春慰问”、暖冬行动、“童心同行 爱不孤单”、“益添星光·行筑希望”、“童ta过六一”、“夏日送清凉”等主题活动,在关爱一老一小、扶危济困、解急救难等方面贡献了慈善力量,组织开展公益慈善与志愿服务活动共77场,慰问浑南区、铁西区、和平区、皇姑区、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等区困难群众,发放米面油、医疗物资、爱心盲盒、清凉包等,帮扶受助群体约6000人次。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张卉,13840116850

4.市救助管理站整体改造工程尾款17.27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发改委《关于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整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8〕8号)的精神,对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消防进行整体改造,包括四栋建筑及室外配套设施改造,改造建筑面积4672平方米,改造室外配套设施面积3592平方米。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我站根据财政局预决算审核中心审定的结算金额支付整体改造工程3%的质保金17.27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韩淑惠,13998165230

5.市救助管理站整体改造工程(装饰装修)92.21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发改委《关于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整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8】8号)的精神,对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消防进行整体改造,包括四栋建筑及室外配套设施改造,改造建筑面积4672平方米,改造室外配套设施面积3592平方米。

项目完成情况:我站按照整体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合同要求,支付至97%工程款部分计92.21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韩淑惠,13998165230

6.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39.67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2024年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069人次。其中,未成年人66人次,患病受助对象和精神病人557人次,护送老年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救治康复人员返乡329人次,其中车辆护送226人次,为有能力自行返乡的求助人员提供乘车凭证862人次。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使用福彩公益金支付救助人员过往救济费、救助人员护送费、火化公告费、救助人员医疗费等共计39.67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韩传辉,1300247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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