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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政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2024/06/28)
时间:2024-06-28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辽宁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辽财非〔2015〕239号)和《沈阳市民政系统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沈民发〔2023〕14号)有关规定,沈阳市民政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如下。

2023年,市民政局接收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731.7万元,省福利彩票公益金3382.7万元,市福利彩票公益金12316.46万元,共计16430.86万元,分别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1721.93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1314.56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52.4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2461.97万元,社区建设类项目780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98.8万元

辽中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498.8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改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条件,切实解决供养服务设施安全问题,2023年,对辽中区4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工程,涉及辽中区辽中中心敬老院、辽中区中心敬老院、辽中区朱家房中心敬老院、辽中区冷子堡中心敬老院。

项目完成情况:市财政局已向辽中区财政局拨付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98.9万元,与市级配比资金共同实施改造提升项目。目前,辽中区4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均在改造中,总体改造进度达到40%。改造后的4所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共计新增4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孙广超  电话:23474008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80.5万元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7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要求,对已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项目完成情况:市民政局结合上年度结转资金和助学儿童人数情况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并及时下达到各区、县(市)。2023年1月起,为全市符合条件的76名孤儿发放助学金7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关东根  电话:23468817

2.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5.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拨付市儿童福利院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项目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支出2.57万元,用于住院治疗2人次,门诊治疗8人次,惠及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孤残儿童8人,剩余资金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预计在项目期满前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王雪  电话:86000932

(三)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52.4万元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152.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支持沈阳市25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项目完成情况:在8个区县选定了25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社区,其中,和平区3个、沈河区3个、皇姑区5个、铁西区6个、浑南区4个、苏家屯区1个、沈北新区2个、康平县1个,按照每个试点社区支持6.096万元的标准拨付152.4万元。2023年8月项目资金已拨付至8个地区,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目前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各地区将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杜家增  电话:23464928

二、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103.7万元

1.辽中区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44.9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19〕65号)要求,由指定机构为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常年病人、精神病患者提供托管服务,每托管1人,每月补助400元。

项目完成情况:已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4.9万元全部拨付至相关地区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秦晓东 电话:23474364

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24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2023年对我市8家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进行维修改造,分别为辽中区朱家房中心敬老院、新民市东蛇山子中心敬老院、新民市梁山中心敬老院、新民市法哈牛中心敬老院、康平县东升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柳树屯敬老院、法库县生态旅游中心敬老院、法库县秀水河中心敬老院。

项目完成情况:市财政局按照每家敬老院30万元的标准已向相关地区拨付维修改造资金,启动维修改造任务。截至2023年年底,8所敬老院维修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能力进一步改善,专业照护能力全面提升,供养服务设施安全问题切实解决,已支付资金33.87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孙广超  电话:23474008

3.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奖补19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沈民〔2018〕167号),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助。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度符合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条件的护理员共5人,其中使用省级福彩公益金为4人,3人学历为高职、1人学历为中职,按照文件要求向浑南区、于洪区拨付一次性补助资金19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  电话:23474364

4.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195.2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贴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减低运营风险,减轻运营压力。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投保养老服务机构共328家,投保床位40543张,保费标准每床83元,市级财政对投保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参保保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保险费补助合计269.305万元,其中省福彩公益金195.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魏雪莱  电话:23474008

5.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604.6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特困分散供养和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居家环境、身体状况等,实施地面防滑处理、浴室改造、厕所改造、门改造、配置护理床、轮椅等设施设备,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降低安全风险。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11月9日,市财政局将604.6万元下达至各区、县(市)。目前,各地区均已完成适老化改造企业招标、拟改造家庭信息采集登记审核工作,部分地区已组织企业开展入户评估、改造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崔梦  电话:23469789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335.5万元

1.未满18周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13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对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期间。

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1月起,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47名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130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关东根  电话:23468817

2.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5.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拨付市儿童福利院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项目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支出2.57万元,用于住院治疗2人次,门诊治疗8人次,惠及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孤残儿童8人,剩余额度将在2024年继续使用,预计在项目期满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王雪  电话:86000932

3.资助辽宁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试点项目20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关于核拨202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613号),下达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沈阳市儿童福利院)120万元、铁西区民政局40万元、沈北新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40万元,用于资助辽宁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试点项目。该项目意在推动我市留困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使监护体系不断健全,使安全保护水平显著加强,使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和高效,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关心关爱留困儿童的氛围,使留困儿童的生存、发展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项目完成情况:截至2024年6月底,市未保中心支出资金43.32万元、铁西区民政局支出资金6万元、沈北新区民政局支出资金19.5万元。计划到2024年10月底前,项目执行完毕,剩余资金全部支出。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关东根  电话:23468817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1163.5万元

1.市救助管理站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123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对市救助管理站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项目完成情况:对市救助管理站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共四栋建筑及室外进行消防改造,总改造建筑面积4672平方米,目前,改造项目已竣工,支付工程款103.59万元,剩余19.41万元,待市财政局预决算审核中心审定后再进行支付。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韩传辉  电话:13002474455

2.辽中区救助管理站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86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2158.34平米,主要包括安装外跨逃生钢梯,增设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及室外消防井、电气消防系统,安装钢质防火门、排烟窗、排烟窗手动开启装置、逃生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等设施。

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资金已经拨付辽中区财政局,目前项目已按计划竣工,正在申请区财政进行决算,尚未形成最终决算报告,待决算完成后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马绯  电话:13998301333

3.资助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项目507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资助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项目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关于核拨202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476号)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23〕1735号),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07万,用于资助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其中,456.3万元下达至沈北新区以外的12个区、县(市),50.7万元分配至沈阳市民政局用于开展培训、督导和宣传。目前12个区、县(市)已支付社会工作站建设项目款27万元,429.3万元尚未付款;沈阳市民政局的资金已使用3.4万元,剩余47.3万元尚未使用。下一步,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将按《市民政局关于规范2023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开展督导、评估等相关工作,年底前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刘雨亭  电话:13909887617

4.骨灰海葬补助437.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参与骨灰撒海活动的沈阳市民提供免费客车、船只、鲜花、保险、可降解容器、海葬用品、礼仪服务、广告宣传、大型公祭仪式;同时也为家属不能亲临骨灰撒海现场和特殊群体提供骨灰代撒海服务等。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3月启动第1期骨灰撒海活动,全年共完成52期,为5598位故者进行了骨灰撒海,共有12728位市民参与此项活动,已向沈阳天路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省级福彩公益金437.5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邹婉祯  电话:15640006445

5.沈北新区省级婚俗改造试点补助1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婚姻家庭辅导,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项目完成情况:沈北新区按照婚俗改革方案推进实验区建设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用于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4万元,制作宣传片2.3万元,制作宣传板、宣传单、户外颁证点宣传、婚姻家庭公约、婚事从简公约、婚俗礼仪公约、婚俗展架、婚姻家庭问卷2.1965万元,制作幸福宝典手册、宣传单、文明新风在行动宣传单1.5035元。已全部使用,无节余。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周萍娜  电话:13664187538

(四)社区建设类项目780万元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资助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沈阳市10个地区承担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城市社区240万元,农村社区540万元),其中和平区80万元、大东区80万元、浑南区30万元、于洪区30万元、沈北新区60万元、苏家屯区60万元、辽中区200万元、新民市90万元、法库县90万元、康平县60万元,目前10个区、县(市)财政部门已向施工方付款80.75万元,剩余699.25万元,待项目审核验收后支付。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刘雨亭  电话:13909887617

三、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0119.43万元

1.市社会福利院供养人员经费70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2022〕17号),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月平均养员444人,供养人员经费用于保障城市特困人员、荣军老人、残障养员、救助养员等政府供养人员日常生活需要,包括养员的伙食费、生活补助、被服费、医疗费、体检费、护理费、临时工工资、活动费、丧葬费,养员日常生活用品和水电煤气费及养员居舍电器、养员康复教学设施购置费等。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市社会福利院养员的实际需求,该项目实际支出607.98万元,剩余92.02万元已由市财政局在2023年末全部收回。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曲全、安晓光  电话:88020778

2.市社会福利院购买服务岗位补充经费293.8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2020〕69号)》有关护理人员比例的规定,需要护理人员100人(其中:自理养员10人,按照1:10的比例需要1人;半自理养员305人,按1:6的比例需要51人;全护理养员144人按1:3的比例需要48人)。炊事员需要25人,护士7人,管理岗位53人,共需要工作人员185人,减去在职50人,还需要配备135名护理人员。

项目完成情况:该资金已于2023年全部支出,用于市社会福利院院内养员配备护理人员支出。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曲全  电话:88020778

3.2023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6735.56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对于洪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共25家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工程,着力改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条件,切实解决供养服务设施安全问题。

项目完成情况:市级补助资金6735.56万元已全部下拨至相关地区,各地区组织实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政府采购招标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9所敬老院已完成施工建设,其余16所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预计年底完工。涉及工程改造的地区共计支付工程款759.3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孙广超  电话:23474008

4.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843.2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民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民〔2018〕174号)要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享受建设补贴,建设补贴资金分5年拨付。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共向法库县以外的12个地区的107家符合发放条件的养老机构拨付当年度建设补贴资金843.2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魏雪莱  电话:23474008

5.2022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相关补贴602.8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民〔2018〕175号)文件要求,向2022年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放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连锁运营补贴。

项目完成情况:市级补助资金602.85万元已全部下拨至相关地区。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秦晓东  电话:23474364

6.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6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工作的通知》(沈民〔2023〕4号)文件要求,向2023年符合条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浑南区政府)发放建设补贴60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市级补助资金60万元已下拨至浑南区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秦晓东  电话:23474364

7.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36.41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探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路径。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各区、县(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及服务资金结算情况,市财政根据各地区实际支付资金的50%给予补贴,已向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辽中区、康平县拨付市级福彩公益金36.41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  电话:23474364

8.2023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74.11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贴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减低运营风险,减轻运营压力。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投保养老服务机构共328家,投保床位40543张,保费标准每床83元,市财政对投保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参保保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保险费补助合计269.305万元,其中市福彩公益金74.11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魏雪莱  电话:23474008

9.老年人能力评估指导机构培训指导资金15.3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师培训指导和评估机构抽查工作。

项目完成情况:委托北京传文盛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全市评估师培训指导和评估机构抽查工作,开展督导抽查1059次,抽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履约后拨付老年人能力评估指导机构培训指导费用15.35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  电话:23474364

10.大东区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奖补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按照《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沈民〔2018〕167号),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助。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度符合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条件的护理员共5人,其中使用市级福彩公益金为1人,学历为高职,按照文件要求向大东区拨付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沈华  电话:23474364

11.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725.1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3〕4号)及《关于印发沈阳市民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民〔2018〕174号)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经各区、县(市)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共133家,补贴核定床次91214张次,向相关地区拨付市福彩公益金725.1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魏雪莱  电话:23474008

12.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28.0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省民政厅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使沈阳市各区招标的改造企业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形成统一的设计和验收标准,市民政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负责全市家庭养老床位改造工作的策划组织、方案审核、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信息建档等全过程咨询监督工作。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共计改造老年人家庭2935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费用280432.16元,于2023年11月24日拨付至企业,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崔梦  电话:23469789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898.56万元

1.市儿童福利院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90.62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3〕10号),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支出范围包括孤儿的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临时救助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等救助支出。包括:集中供养孤儿的伙食和食品支出,服装和被褥等生活用品用具支出,生活日常所需水、电、气等支出;文化、娱乐、教育支出;门诊、康复医疗支出;交通、通讯等支出。根据沈阳市财政局下达的沈财指社〔2023〕84号、沈财指社〔2023〕1329号和沈财指社〔2023〕1551号文件,全年共接收该项目福彩公益金390.62万元,2023年度共支出367.53万元,剩余23.09万元已被市财政收回。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孙博  电话:89343178

2.市儿童福利院购买服务岗位补充经费507.9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的通知》(辽民发〔2020〕39号)要求,儿童福利机构要按照规定,根据在院儿童数量1:1比例配备护理员的要求,市儿童福利院预计配备工作人员146人,扣除院内一线在编人员56人,预计购买护理人员服务岗位90人。

项目完成情况:市儿童福利院通过该项目实际购买护理人员服务岗位82人。根据沈阳市财政局下达的沈财指社〔2023〕3号文件,接收该项目福彩公益金507.94万元,根据沈财指社〔2023〕1013号文件,调减25.4万元。2023年度共支出431.93万元,结余50.61万元已被市财政收回。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孙博  电话:89343178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1298.47万元

1. 爱心广场项目扶持资金29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建设以“雪中送炭、传递爱心”为宗旨的沈阳市公益性社会捐助综合服务平台。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经费的通知》(沈财指社〔2023〕3号),2023年市财政拨付福彩公益金290万元资助沈阳爱心广场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市级沈阳爱心广场1个,区级沈阳爱心广场13个,项目扶持资金共290万元,已支出270万元,苏家屯爱心广场由于未确定运营机构,扶持资金20万元暂未拨付。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张卉  电话:13840116850

2.公益创投项目资金20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沈阳市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分为承接社会服务类项目(A类)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支持类项目(B类)。每个A类项目资金不超过6万元,围绕助残助困、妇女儿童关爱、社区服务和其他公益服务类等四个领域开展服务;每个B类项目资金不超过3万元,由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推荐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孵化发展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及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项目完成情况:经过项目征集、优化培训、项目初审、现场评审、项目终审及网上公示等规范程序,最终确定A类项目19个,B类项目16个。截至目前,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因项目开展和资金使用执行存在困难,未开展项目活动,主动退回首批公益创投项目资金,其余34个项目均已按照项目计划书顺利完成服务活动,开展困难群体暖心帮扶、老年人养护照顾、儿童健康促进和关爱成长、居民心理健康、残障群体关爱等各类活动500余场,服务4.23万人次,其中沈阳市员工帮助协会的“幸福沈河”婚姻家庭辅导项目、沈阳市利州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社工站督导队伍建设项目、沈阳市安来社会公益服务发展中心的困境儿童家居环境改善项目等多个项目得到市级以上媒体关注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根据项目承接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项目成果展示资料等,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评估,评估合格后拨付尾款资金。截至目前,有17个A类项目和12个B类项目通过专业财务资金评审小组审计合格,拨付全部项目资金;有2个A类项目和1个B类项目正在资金审计过程中,涉及项目尾款资金3.9万元待拨付;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因未开展活动主动退回首批项目资金2.7万元,新民市辽滨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因账号存在问题资金未拨付成功。2023年度200万公益创投资金的具体使用执行情况:已拨付2022年度公益创投项目资金尾款12.87万元,已拨付2023年度公益创投项目资金154.5万元,剩余资金32.63万元已由市财政局收回。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郭猛  电话:23469722

3.2023年度海葬补贴资金521.33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为参与骨灰撒海活动的沈阳市民提供免费客车、船只、鲜花、保险、可降解容器、海葬用品、礼仪服务、广告宣传、大型公祭仪式;同时也为家属不能亲临骨灰撒海现场和特殊群体提供骨灰代撒海服务等。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3月启动第1期骨灰撒海活动,全年共完成52期,为5598位故者进行了骨灰撒海,共有12728位市民参与此项活动,已向沈阳天路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市级福彩公益金521.33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邹婉祯  电话:15640006445

4.慈善救助经费20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同享健康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项目、圆寒门学子求学梦助学项目、沈阳市社会救助专项基金。

①同享健康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项目100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关于下达慈善救助经费的通知》(沈财指社〔2023〕1260号),2023年市财政拨付福彩公益金100万元用于资助同享健康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项目,对我市低保、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慈善援助。目前项目已完成,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②圆寒门学子求学梦助学项目80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关于下达慈善救助经费的通知》(沈财指社〔2023〕1550号),2023年市财政拨付福彩公益金80万元用于资助圆寒门学子求学梦助学项目,开展对低保、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助学援助,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目前项目已完成,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设立沈阳市社会救助专项基金20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关于下达慈善救助经费的通知》(沈财指社〔2023〕930号),2023年市财政拨付福彩公益金20万元用于资助设立沈阳市社会救助专项基金,配合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对全市困难群众开展慈善援助。目前项目资金使用16.5万元,剩余3.5万元计划于2024年底前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关钧升  电话:18904238660

5.市救助管理站整体改造工程87.14万元

①救助食堂危楼加固项目0.3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市救助管理站食堂危楼加固,对食堂楼墙体构件进行加固补强处理。对局部存在酥碱、面层开裂、脱落的外墙和拼接处存在裂缝的预制板进行修复。

项目完成情况:对救助管理站食堂危楼加固改造共计2层、671平方米,对局部存在酥碱、面层开裂、脱落的外墙和拼接处存在裂缝的预制板进行修复处理。2023年5月份按照合同支付危楼加固工程款0.3万元。已全部使用,无节余。

项目负责人:韩淑惠  电话:13998165230

②救助站消防整体改造工程经费及监理经费项目86.84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对市救助管理站消防设施整体改造,包括四栋建筑及室外配套设施改造,改造建筑面积4672平方米,改造室外配套设施面积3592平方米,支付监理费用。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救助管理站整体改造项目中的弱电及室外配套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了消防备案,改造室外配套设施面积3592平方米。2023年9月份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85.8798万元,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0.965万元。已全部使用,无节余。

项目负责人:李学杰  电话:1303246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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