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 沈政[2007]166号(2007/08/07)
经研究,同意于洪区设立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及部分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
一、同意增设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事处四至范围:东起沈大高速公路,南至开发区十九路,西至高明、共和、得胜、曹家等4个村东界,北至京沈铁路线;区域面积6.7平方公里,辖2个村、2个社区,人口8.68万人。
二、同意对大青中朝友谊、翟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区划调整。
(一)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划出张士村、宁官村、余良村、后谟村和宁官、军营社区。其中张士村、宁官村、宁官和军营社区划入新增设的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13.26平方公里,辖10个村,人口1.68万人。
(二)翟家街道办事处划入余良村、后谟村。调整后的翟家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46.41平方公里,辖13个村、1个社区,人口5.15万人。
(沈阳市人民政府2007年7月26日批准 沈政[2007]166号)
一、同意增设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事处四至范围:东起沈大高速公路,南至开发区十九路,西至高明、共和、得胜、曹家等4个村东界,北至京沈铁路线;区域面积6.7平方公里,辖2个村、2个社区,人口8.68万人。
二、同意对大青中朝友谊、翟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区划调整。
(一)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划出张士村、宁官村、余良村、后谟村和宁官、军营社区。其中张士村、宁官村、宁官和军营社区划入新增设的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13.26平方公里,辖10个村,人口1.68万人。
(二)翟家街道办事处划入余良村、后谟村。调整后的翟家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46.41平方公里,辖13个村、1个社区,人口5.15万人。
(沈阳市人民政府2007年7月26日批准 沈政[2007]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