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19〕26号)批准,皇姑区成立四台子和鸭绿江街道并调整部分街道行政管辖范围及驻地。
一、成立四台子、鸭绿江街道并调整陵东等4个街道行政管辖范围。
(一)将陵东街道北四台子村黄河北大街以东部分和三台子街道方溪湖村、溪湖社区、中航社区、北四台子村黄河北大街以西部分划出,成立四台子街道,实行街道管村体制,街道办事处驻地为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8号(腾飞大厦)。
(二)将陵东街道观音社区、万山社区、万方社区、文官社区、文官村划出,成立鸭绿江街道,实行街道管村体制,街道办事处驻地为皇姑区文储路128号甲。
(三)将陵东街道金山社区、富丽阳光社区、东窑社区和西窑社区划归北塔街道。
(四)将辽河街道辖区内的北陵公园划归新乐街道。
二、撤销三洞桥街道,原三洞桥街道行政管辖区域并入华山街道;撤销寿泉街道,原寿泉街道行政管辖区域并入明廉街道。
三、华山等6个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
将华山街道办事处驻地由皇姑区步云山路61号迁至皇姑区步云山路69号;将明廉街道办事处驻地由皇姑区苍山路20号迁至皇姑区昆山西路119-1号;将舍利塔街道办事处驻地由皇姑区汾河街54号迁至皇姑区汾河街25-1号;将辽河街道办事处驻地由皇姑区宁山东路54号迁至皇姑区巴山路48-3号;将陵东街道办事处驻地由皇姑区永安街97号迁至皇姑区金山北路2-4号;将塔湾街道办事处驻地由皇姑区怒江街77号迁至皇姑区岐山中路88号。
特此公告。
沈阳市民政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