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青年联合会于近期正式出台了《沈阳市青年联合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团体会员的入会标准、入会程序以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和退出机制,并创新性提出了联系团体的概念,现面向社会广泛招募联系团体会员。
沈阳市青年联合会团体会员是由会员团体和联系团体组成。凡报名的社会团体先成为联系团体,符合一定条件后方可成为正式的会员团体。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均可报名成为联系团体: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成立并稳定运行1年以上;愿意遵守《沈阳市青年联合会组织和工作细则》和《沈阳市青年联合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团体主要面向青少年群体开展工作或成员以青年为构成主体;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沈阳本地本领域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据悉,按照《全国青联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沈阳市青年联合会为扩大青联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特制定了《沈阳市青年联合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沈阳市青年联合会团体会员是由会员团体和联系团体组成。联系团体具有以下权利:向市青联推荐本团体代表出任市青联委员;向市青联建议调整本团体推荐的委员;列席市青联全委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市青联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根据市青联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工作;本团体运行机制完善,市青联可作为指导单位协助办理注册;履职优秀的联系团体,可吸纳为会员团体。成为会员团体后,不但可以正式参加市青联全委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并有表决权,其主要负责人还可参选市青联副主席。同时,市青联对团体会员也有一定的要求,并设有履职考评办法,考评不合格的会员团体,调整为联系团体;对于履职考评优秀的联系团体,也可晋升为会员团体。
沈阳市青联真诚地欢迎各类社会团体踊跃报名,报名方式:联系人:潘老师, 报名电话:2389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