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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征召公告(2022/04/25)
时间:2022-04-25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拓展福利彩票销售渠道,实现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践行公益彩票社会责任,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福利彩票全票种综合体验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福彩发﹝2022﹞16号)精神,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拟常态化邀约市内认同福利彩票发行理念的社会人士及单位,参与建设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现将邀约条件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约方式

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指定区域定向邀约。

二、店面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店铺、店中店、中岛(岛台)或多经点位等。

三、申请代销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代销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沈阳市户籍或持有沈阳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年满18周岁且小于55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资金;

3.认可福利彩票发行宗旨,承诺履行公益彩票社会责任的相关要求;

4.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5.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从事彩票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办;

6.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的情形。

7.福利彩票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代销场所应具备的条件:

1.须在指定区域内选择,优先考虑人流密集、交通便利、经济活跃,具有市场潜力区域和市场空白区域;

2.具有销售场所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须提供合法的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意向证明;

3.销售场所须对公众开放,设立应符合各级福利彩票机构相关规定及《沈阳市福利彩票代销站点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

4.销售场所须符合治安、消防、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要求,并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三)店面建设形象应具备的条件:

1.以组团式即开票销售展示柜为主(原则上一次性摆放不低于4台),配合电脑票便携式投注机,必须包含“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彩或兑奖”等警示标语;

2.原则上须符合福利彩票形象设计主体风格,店面要素可适当延展。个性化设计方案须经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审核同意。

四、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登录沈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或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沈阳市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代销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或单位信息,签名或盖章后(电子版)一发送至电子邮箱syfc1988@163.com,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4-82701310。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同一区域内如有多个符合征召条件的申办人,以提交申请表的先后顺序确定材料审核及实地查勘顺序。未通过审核的及时告知申办人。

2.同一区域原则上设立1个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连续3个月单机月均销量超过10万元的,可增设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

3.非自有店面的申请人,未经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公示同意,请谨慎签订租房协议,并考察场地是否具有销售福利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资料不全、信息不实视为无效申报。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报或代销资格。

5.申办人自行承担品牌形象店申报及后续运营中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场所租赁费等。同时,可根据相关扶持政策获得资金及营销的支持。

6.本次征召最终解释权属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所有。

特别提醒:沈阳市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征召工作由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直接办理,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个人或机构代为办理。除设备押金外,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不会通过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因本次征召可能产生的房租及其他费用均由申请人自付,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

附件 1.2022年沈阳市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首批定向邀约范围

2.沈阳市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代销申请表

沈阳市福利彩票中心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2022年沈阳市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首批定向邀约范围.docx

附件2.沈阳市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店代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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