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提振养老服务消费,近期,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作为全国七个试点地区之一,近日,沈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葛对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介绍。
近年来,沈阳市的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234万,其中 约10万人处于中度及以上失能状态。助餐、助浴、专业护理等刚性服务需求与家庭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此次试点政策突破了传统救助型补贴模式,首次将覆盖范围拓展至全体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群体,标志着沈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入普惠型新阶段。
补贴对象上,涵盖所有在沈阳居住(无户籍限制)、经专业评估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政策设计充分彰显公平性与包容性,使更多普通家庭能够享受政策红利。
补贴项目上,全面契合老年人的多元需求,覆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全领域,主要包括长期托养、短期托养、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后续还将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以及试点实施情况,及时对补贴项目进行调整。
补贴方式上,采用电子消费券的方式,通过“民政通”平台按月发放补贴,试点期间按服务实际消费金额的40%直接抵扣。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每月补贴上限为500元,机构养老、日间托养服务每月上限为800元,两类补贴不可叠加使用,有效期均为当月。比如,一位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入住参与补贴的养老机构,每月所需费用2000元,如果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按40%比例抵扣后,只需自付1200元。
为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市民政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开了各级民政部门咨询电话,并设置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咨询热线024-88112349和400-606-8000,及时为老年人及其家属答疑解惑。
张葛表示,下一步,民政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加强指导监管、跟进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精准调适实施细节,不断扩大补贴项目参与服务机构范围,让政策红利充分释放,让广大失能老年人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以养老服务消费的蓬勃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撰稿人:沈华,审核人:阎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