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北新区围绕“党建引领社区协商制度化”,稳步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协商制度化,创造性探索并形成了具有沈北特色的以“两会四议一调解”为核心的社区分层协商机制,持续推动传统集中式、单线条社区治理模式向扁平式、网格化治理模式转型。2017年12月,沈北新区成功获批辽宁省唯一一家“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2021年11月,财落街道大辛二村成功获批“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单位”。2023年,在民政部举办的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宣传工作培训班上,沈北新区代表辽宁省作协商议事经验介绍,并向全国推广沈北经验;财落街道大辛二村村规民约入选省民政厅优秀基层治理案例;沈北新区社区分层协商机制入选《全国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图一:大辛二村文明亭中讨论村内事务与村规民约)
通过搭建协商平台、完善协商流程、规范村规民约、构建协商机制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分层协商共治机制。建设“村民说道会”、“评理说事会”、“四议一审两公开”、“街道人民调解室”四个平台载体,形成了“村民自治微协商、评理说事法调节、多元主体议协商、街道调解破难题”为核心的“两会四议一调解”分层协商机制。
村民自治“微”协商,成立村民说道会。坚持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健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线上议事等对话机制,进一步丰富原议事厅职能,成立由村干部代表、退伍军人代表、乡贤代表组成的“说道会”议事组织。说道会设代表5-7名,主任1名,成员任期2年,由村民民主投票产生。协助村委会协调和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村民之间和睦相处,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说道会采取上门说道、现场说道、定期说道等方式,每周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做到矛盾不激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矛盾纠纷化解率100%。
(图二:大辛二村化解村民家庭矛盾)
评理说事“法”调解,促进乡村法治建设。“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辽宁省政府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沈北新区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评理说事会的说事员由调委会主任、调解员、司法所所长、法律顾问、法官和村民代表组成,负责对群众反映的纠纷问题进行解释,对于涉法涉诉事项提供法律援助,对于无法当场解决的矛盾问题及时上报司法所协调解决。“评理说事会”采取开门说事、评理调事、共谋实事和传播好事等举措,每周召开一次分析研讨会,有针对性地做好预判、化解、稳控工作。截至目前,沈北新区共举办“说事活动日”活动137场,搜集民情民意426条,化解疑难、重大、群体性纠纷4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5场、道德文化活动40次、干群会面88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39件次,调解家庭、邻里、物业、土地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13件,调解成功712件。
(图三:大辛二村评理说事会讨论近期工作内容)
多元主体“议”协商,坚持四议一审两公开。沈北新区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不断促进村级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努力提高村级组织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在此基础上,沈北新区培育和打造出一批极具特色、成效显著的社区协商治理创新典型。如:通过协商规范村规民约——“小民约撬动大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整洁行动、党群共建品牌街路示范项目、党群共建绿化示范项目,等等。这些典型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起到良好示范效应,被中国社会报等媒体刊登报道,创建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成为沈北新区社区协商治理成效的鲜活旗帜。
(图四:财落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推动人居环境建设)
街道调解“破”难题,发挥人民调解室作用。对于村(社区)内无法妥善解决或者有异议的重大事项,主要经由街道人民调解室解决,包括:调解村民间无法化解的纠纷、协商化解纠纷当事人不在同一村委的纠纷、协商探讨有关村委发展的大事、不同村委间经济利益纠纷等事项。沈北新区不断拓宽村民参与社区建设的协商渠道,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等均通过人民调解力量化解。
(撰稿人:靳革 审核人:袁红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