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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召开“品质养老”进社区、进村(屯) 工作座谈会(2022/10/17)
时间:2022-10-17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推进“品质养老”民生工程,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沈阳市“品质养老”进社区三年行动计划》《沈阳市“品质养老”进村(屯)三年行动计划》实际执行过程中可操作、能落实,10月12日,沈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沈阳市品质养老进社区、进村(屯)工作座谈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徐阳、副局长朱军,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负责人,各区、县(市)民政局主要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民政局副局长朱军主持,各区、县(市)民政局对“两个计划”进行了讨论,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徐阳总结强调:一要明确任务,解决“干什么”的问题。大力推进服务设施进社区、进村(屯),确保社区养老服务“有阵地”;大力推动服务主体进社区、进村(屯),引进专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确保社区养老服务“有队伍”;大力推动服务项目进社区、进村(屯),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供给,确保服务“多元化”。二要明确责任,解决“谁来干”的问题。市级层面,要搞好顶层设计,对全市“品质养老”工作进行整体策划,指导推动“品质养老”进社区、进村(屯)相关工作。区县层面,由各区、县(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地区民政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提供房产,引进、对接养老服务企业,提升社会参与度,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市场化发展。街道(乡镇)层面,整合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资源,组织、指导社区(村)民委员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品质养老”进社区、进村(屯)工作,协助民政部门监督、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村)层面,配合社会力量运营、维护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设施运营方进行监督和评议,同时组建养老服务专属网格员队伍,充分发挥“五社联动”在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三要明确路径,解决“怎么干”的问题。两个“行动计划”均列出了“基础类”“提升类”和“示范类”创建标准,从2023年至2025年,各区、县(市)要按行动计划的培育比例,分年度有序推进“品质养老”社区和村(屯)创建工作,使其取得切实成效。

(撰稿人:崔梦,审核人: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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