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首起民政部门成为指定监护人案件始末
2020年7月30日,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收到一份特殊的民事判决书(终审)。该判决撤销了刘某作为三名未成年儿童监护人的资格,指定皇姑区民政局作为刘某三名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这是沈阳市首起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例,开启了民政部门作为指定监护人的先河。
一、获知消息,履行临时监护职责
2019年5月2日,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接到派出所电话,告知有三个被遗弃的孩子(当时分别是7岁、2岁和1岁)需要救助。原来,三名被遗弃孩子的生母刘某明知孩子无人照顾,且不提供必须的生活照料,长时间外出,先后两次将孩子留置在房内长达七十余小时和一百余小时,造成三个孩子生活困难,成为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按照规定,困境儿童入住儿童福利院,需要提供无人监护的材料并履行审批程序,但鉴于三名儿童实际情况,沈阳市民政局决定由皇姑区民政局先行履行临时监护职责,所有审批材料后补。除1名身体条件较好的孩子直接送往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外,另两名患病孩子送往沈阳市儿童医院治疗痊愈后也送至沈阳市儿童福利院生活。
二、敢于担当,成为指定监护人
刘某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狱,三名儿童的生父查找不到,无其他亲属可以照料,也不符合孤儿保障政策。如不采取其他途径监护,待刘某出狱后仍需将孩子们交还刘某抚养。而刘某多次置年幼的孩子于不顾,已不适合履行监护职责。若将孩子交还刘某抚养,孩子们的悲剧很可能还要重演,生命安全着实堪忧。
为解决这些后顾之忧,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市民政局责成皇姑区民政局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刘某监护人资格的申请,由皇姑区民政局作为三名儿童的监护人。2020年7月28日,皇姑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判决撤销了刘某为三名未成年儿童监护人资格,指定皇姑区民政局为三名未成年儿童监护人。目前,法院判决已生效。接下来,三名儿童将正式纳入孤儿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政策,由沈阳市儿童福利院监护照料直至18周岁。孩子们不用担心未来生活没有着落,也不用害怕妈妈又不见了,他们将在“民政”妈妈的照顾下,在市儿童福利院的大家庭中,和其他的小朋友一样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茁壮的成长。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沈阳民政系统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
(撰稿人:林丽妍 刘莉,审核人:甄海臣 张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