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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心育孤守初心 砥砺前行担使命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向社会公示 第二批可收养儿童信息(2021/04/14)
时间:2021-04-14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随着社会各界对儿童收养工作的密切关注,送养儿童的权益保障机制日益完善,国内家庭对收养孤弃儿童的接受度也愈来愈高。沈阳市儿童福利院通过探索尝试,于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示10名适宜被领养儿童信息,经媒体宣传报道后形成强烈反响。现首轮收养工作已过半,为多名儿童找到合适的家庭。

    为满足更多家庭的收养需求,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拟向社会再公示第二批共18名可收养儿童信息。这些孩子在3-11岁之间,在福利院的精心照料下,孩子们心智发育正常,具备被收养的基本条件。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国内收养优先”等基本原则开展收养工作,通过探索尝试、积极推进原则,转变思路“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以实际行动保障儿童权益。

    此次沈阳市儿童福利院与多部门协作,将可收养儿童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打破地域界限,让拟收养人和可收养儿童之间的信息有效对接,有望实现孤残儿童早日融入社会、回归家庭的美好愿望,力争让福利院的每一个花朵都能灿烂盛开。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西江北街136号

咨询电话:024-89260866  024-89340578

咨询时间: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5:00)

 

 

   (撰稿人: 邢蓉、李帝昆、刘颖     审核人: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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